乐山市人民医院冷冻台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7:08:2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冷冻台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69

项目名称:冷冻台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8,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3: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4: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5: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7: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3: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7日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7个包,各包预算以及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惠安路639号(高新院区)

联系方式:0833-211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241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3-2418666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