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5 17:00:2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一批(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328
项目名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一批(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33,8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产品如属于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的扫描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报价进口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报价进口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5: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计划编号:51130025210200005226。
(二)最高限价:采购包1:417,686.00元;采购包3:44,349.00元;采购包4:80,635.00元;采购包5:903,110.00;
(三)采购品目:A0232030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四)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五)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六)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
(七)因系统固化原因,本次采购内容不包含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包2,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采购包2的描述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联系方式:18780755590
名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474号
联系方式:0817-3128388
项目联系人:朱青
电话:0817-3128388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