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8 17:47:0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2025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150
项目名称:2025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86,2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含货物的供应及安装等全过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1社
联系方式:15298210641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57号
联系方式:0817-6989655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98210641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