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8 14:08:4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乐山市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44
项目名称:乐山市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于2024年1月24日生效施行,对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以上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对应资质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需求》与磋商文件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报名获取的磋商文件为准。开标和评标期间供应商须随时关注一体化平台消息,若未及时关注消息自行承担评审可能带来的不利结果。
名称: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0833-2132816
名称:四川盛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
联系方式:0833-2424118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33-2424118
四川盛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