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6:09:2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55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或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或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5210200003387[2025]00187,最高限价(控制价):512,000.00元。

3.付款条件说明:(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货物上线使用三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00%。(3)货物上线使用三年,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简阳市青龙镇青东街150号

联系方式:028-27345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美娟

电话:028-27028359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