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5 15:47:4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2025年单位资金医疗设备维修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33332025000082
项目名称:2025年单位资金医疗设备维修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一年以365天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承诺更换的零配件当中若涉及医疗器械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其中涉及进口产品,非供应商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要求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完整授权关系文件),如涉及的进口产品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产生的费用从项目总价中据实扣除。(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2)维保项目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承诺若为零配件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承诺若为非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色达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6-8522109。
名称:色达县人民医院
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38号
联系方式:0836-2600525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28-82479797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028-82479797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