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类产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7:00:5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临床营养科营养类产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157

项目名称:临床营养科营养类产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因字数限制,具体内容以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采购包2:因字数限制,具体内容以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采购包3:因字数限制,具体内容以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               。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许可内容应至少包含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采购包3: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许可内容应至少包含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5210200009568;预算品目:A07060208 营养、保健食品;预算金额:采购包1:2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元、采购包3:200,000.00元;最高限价:采购包1:2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元、采购包3:200,000.00元,各采购包单价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二、付款进度安排:采购包1:1、进度款及尾款,双方于次月10日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有效送货单核对上月的送货总量,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根据双方核对后的送货总量及供应商的单价报价计算出上月的结算金额,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采购包2:1、进度款及尾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采购包3:1、进度款及尾款,双方于次月10日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有效送货单核对上月的送货总量,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根据双方核对后的送货总量及供应商的单价报价计算出上月的结算金额,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

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 028-8272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曹亚娟,吴雅萍

电话: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