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9 16:47:0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郫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1172024000193
项目名称:郫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在24个小时内配送到医院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临时加急的产品,在12个小时内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2)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编号:51011724210200004200[2024]00622;
2.采购品目: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3.监督管理部门 : 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一环路东北段176号
联系方式:028-87884269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联系方式:028-61323031
项目联系人:许雪莹
电话:028-61323031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