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工程(一期)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工程(一期)项目设备采购功能性PET柔性生产线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 | 13096218183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21号 | 18911078639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51900000.00 | 无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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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建成投产主要用于生产:1、高透 PET、瓶口专用料、采血管专 用料、环保催化剂 PET、高阻隔 PET 等,规划产能为 7 万吨/年,主要生产装备(线)为五釜工艺聚合装置+固相增粘功能性新材料柔性生产线,采用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合成改性功能性 PET 产品生产工艺,该工艺以 PTA 和乙二醇为主要原料, 通过酯化和缩聚两大工序形成透明状态基础切片半成品,然后基础切片在固体状态下通过结晶、固相增粘后成为最终产品;本次 招标功能性PET柔性生产线标段,包括:五万吨生产线(从PTA吨袋投料开始至固相增粘切片包装结束的整条生产线)、两万吨生产线(从PTA吨袋投料开始至切片包装结束的整条生产 线)、热媒炉系统,含设备及主辅材料、DCS、SIS、GDS、工艺包、工艺设计+专设+非标+装置楼及热媒站构筑物建安(含基础部分和桩基)设计等,还包括本项目所有工艺设计及非标设计、装置楼及热媒站构筑物建安(含基础部分和桩基)设计(装置楼厂房计划层数为7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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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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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2.1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计划建设规模为76669万元,建设工期为16个月。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为95亩(待定)三类工业用地,投资76669万元
2.4招标范围:2.4建成投产主要用于生产:1、高透 PET、瓶口专用料、采血管专
用料、环保催化剂 PET、高阻隔 PET 等,规划产能为 7 万吨/年,主要生产装备(线)为五釜工艺聚合装置+固相增粘功能性新材料柔性生产线,采用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合成改性功能性 PET 产品生产工艺,该工艺以 PTA 和乙二醇为主要原料, 通过酯化和缩聚两大工序形成透明状态基础切片半成品,然后基础切片在固体状态下通过结晶、固相增粘后成为最终产品;本次招标功能性PET柔性生产线标段,包括:五万吨生产线(从PTA吨袋投料开始至固相增粘切片包装结束的整条生产线)、两万吨生产线(从PTA吨袋投料开始至切片包装结束的整条生产线)、热媒炉系统,含设备及主辅材料、DCS、SIS、GDS、工艺包、工艺设计+专设+非标+装置楼及热媒站构筑物建安(含基础部分和桩基)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及我市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建设项目。
2.5本标段的招标范围除生产线外,还包括本项目所有工艺设计及非标设计、装置楼及热媒站构筑物建安(含基础部分和桩基)设计(装置楼厂房计划层数为7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7交货地点:招标人厂区指定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车板交货
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六个月后开始陆续交付。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