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及龙神沟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打捆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及龙神沟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打捆项目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及龙神沟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打捆项目 | 屏山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1377896222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 | 13881707250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86847712.86 | 286847712.86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年1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9月 | 2023年9月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3年1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2月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李程仪 | 川1512016201624262 | 杨叶 | 川1442019202003179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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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屏山县。
2.2建设规模:
1.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估算价252196400元。
(1)龙华游客中心用地面积为42762.66平方米,共设计一栋地上4层、地下1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包含酒店、商业、接待中心、索道站、管理用房及配套设备用房等。
(2)云海酒店建设:净用地总面积约3304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25.67平方米,包含12栋二至三层公共建筑。
2.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龙神沟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估算价32758035.07元。新建龙神沟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其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含农产品展示厅、电商平台、仓储中心、公厕等)、交易广场(约1000平方米)、停车场(约2700平方米,预计约100个车位)、乡村集市。新建农家乐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共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溪谷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厕所、售卖点、救援站等服务设施;结合景区地形情况,布局玻璃栈道、溜索、吊桥、竹顶漫步等收费设施项目。从农产品交易中心到龙神沟沟口处修建连接通道。具体内容以效果图、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3.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产业步道建设项目:估算价12529718.13元。新建步道和架空悬挑栈道总长约3.5公里,宽约2米。
2.3计划工期: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270日历天(其中设计、预算编制送审工期40日历天)。
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龙神沟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240日历天。
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产业步道建设项目: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八仙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的设计(包含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龙神沟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本项目效果图、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产业步道建设项目:本项目效果图、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