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0 16:08:02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邻水县御临河合流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邻水县御临河合流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业主 | 邻水县荆坪水库管理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482112773 |
招标人 | 邻水县荆坪水库管理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482112773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鑫中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781925066 |
开标地点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5-04-09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4-12 至 2025-04-18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025889.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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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31.50% | -31.50% | 98.02 |
第二名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25% | -31.25% | 87.97 |
第三名 | 四川凯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32.00% | -32.00% | 57.32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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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辉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AS243700011 | 水利工程 | 正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应刚 | 注册士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AS245000047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正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万银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AS245100184 | 水利水电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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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水务局 | 白河干流唐克镇段护岸工程勘察设计 | 2022-06-01 | 2022-08-23 | 新建9685m斜坡式格宾石笼护岸,护岸起点位于白河大桥右岸与桥墩岸坡衔接,终点位于黄河汇口九曲第一湾景区内观景栈桥处,与景区护岸相衔接;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合同金额399.130982万元 | 3991309.82 | 廖展强 | |
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 阿柯河阿坝县城上游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 | 2022-09-16 | 2022-09-28 | 本次共治理河长 7km,其中左岸设计新建堤防6203m。合同金额:197 万元 | 1970000.00 | 李云勋 | |
无棣县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 无棣县城东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 2022-08-09 | 2022-08-16 | 水库库盆开挖深3.90m,水库围坝填筑高4.20m、长3428m,截渗沟挖深2.0m、长 3.37km,新建入库泵站设计流量8.0m3/s,新建出库泵站设计流量0.27m3/s,改建小开河输水渠桩号1+137处分水闸,新建水库管理所以及出库泵站至月湖水厂供水管道长18.60km。合同金额324.85 万元 | 3248500.00 | 郑彩霞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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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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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2023-02-02 | 2023-03-20 | 本工程位于綦江左岸綦江城区段,起于新虹桥,止于城北大桥,治理岸线总长 2820.90m,由防洪护岸工程、排洪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组成。工程建设任务为提升防洪能力、修复加固沿江岸坡、改善沿江城区环境及提升城市品质。 | 7890071.00 | 李星 | |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 | 梁平汝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2022-03-04 | 2022-04-21 | 本工程主要为新建护岸,河道整治中心线总长为15.41km,新建护岸总长19.19km,新建穿堤箱涵共6座,新建水文化公园5处,新建便民人行桥6座,新建水质改善调节坝3座,河道清淤长度9.56km。 | 2660000.00 | 欧阳进 |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黔江区太极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2022-04-07 | 2022-07-18 | 项目治理河长 33.24 公里,集镇防洪标准 20 年一遇、其余河段 10年一遇,保护沿河居民安全,推动稻油种植、蚕桑、猕猴桃、中药材、水产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 | 6880000.00 | 欧阳进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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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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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金堂县资水河提灌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2025-02-27 | \ | 金堂县资水河提灌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1849770.00 | 万银 | |
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彭州市湔江龙门山镇小鱼洞社区段、大湾村段、草坝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2024-11-15 | 2024-12-20 | 成都市彭州市湔江龙门山镇小鱼洞社区段、大湾村段、草坝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段堤防,总长5380m分别为:第一段为龙门山镇小鱼洞社区段右岸,右岸上游起于龙槽沟支沟汇入口处,右岸下游止于已建堤防处,新建堤防长度2034m;第二段为龙门山镇大湾村段左、右岸,左岸上游起于小鱼洞大桥处,左岸下游止于左岸已建堤防处左岸新建堤防长度711m,右岸上游起于小鱼洞遗址桥处,右岸下游止于山体基岩出露处,右岸新建堤防长度1501m;第三段为龙门山镇草坝村段左右岸,左岸上游起于鱼凫湿地已建堤防末端处左岸下游止于左岸已建堤防处,左岸堤防长度643m,右岸上游起于草坝村已建堤防末端处,右岸下游止于右岸已建堤防处,右岸堤防长度491m。项目总投资约为8474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518.402万元。 | 2208000.00 | 万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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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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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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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26-3222164 | |
行业主管部门:邻水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0826-692032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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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