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6 16:25:1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场路北延线项目/标段施工监理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更正:
一、本项目资质等级最低要求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更正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处做对应调整。
二、联合体要求由“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以上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处做对应调整。
三、招标文件中“类似监理业绩最低要求”更正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提供)近_3_年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__1__个(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注】原则上类似业绩要求不得超过3个类似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 。”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处做对应调整。
四、招标文件中“信誉最低要求”更正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成都市公路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取得“交通类 ”—“监理类 ”信用分(信用等级 ) , 且信用分不得低于 60 分(信用等级不得为 D 级)。”
五、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D1”更正为:“投标人的履约信誉得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信用分(投标人信用分在开标当日由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信用信息管理模块相应类别自动获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报名时间顺延。
七、招标文件重新上传,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