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刨泉摩崖造像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

发布时间:2026-01-04 16:35:16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虎刨泉摩崖造像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对本标段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2.4.7 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比例”中的“第三次支付进度款的时间与方式 : 完成总工程量 90%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第三次支付进度款的时间与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不含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

“14.竣工结算 ”中的“14.3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双方完成首次结算审核后 30 日内,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 90%”;修改为“14.3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 ”。

3、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招标人: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