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8 17:08:55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文件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2)条K2、K3值跟正为:K2和K3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3 组(3 组分别为:K2=0.4、K3=0.6;K2=0.5、K3=0.5;K2=0.6、K3=0.4),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经电子开评标系统随机抽取确定。
2、根据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建标发[2021]327号)文件第6.9.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二十一条规定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15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
招标人: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