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书 (01号)

发布时间:2025-08-21 18:05:33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补遗公告         补字01号

招标人

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罗场镇陈村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罗场镇陈村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

宜宾诺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补遗内容如下:

致各投标人:

1.已发布的“罗场镇陈村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第1.11款(分包)更正为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且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具备允许分包的内容的对应资质   。

增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补遗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不变。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