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红剑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51160120250716GC0253-001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5-08-20 16:26:02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一、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设备制造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金额达到150万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材料项目)修改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设备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力设备制造),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金额达到150万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材料项目) 二、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2.2.4(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中的技术保证值无偏离要求修改为:所有指标均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任一参数不满足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2.2.4(2)投标人综合能力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修改为:2022年至今,投标人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每完成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材料供货业绩得6分,最多得12分。(注:提供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在150万以上即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修改为: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近年(2022年~2024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注:(1)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 9:30”,修改为:“2025年09月05日 9:30”,招标文件中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关联的同时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