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农产品微生物组学与食品新质加工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001号

发布时间:2025-08-18 12:20:48    来源: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雅安市农产品微生物组学与食品新质加工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书”是“雅安市农产品微生物组学与食品新质加工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现变更为: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40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2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2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1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现变更为: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40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2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1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三、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0818

附件: (招标)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补遗001版本(E5118000000004442001001Z02).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