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7 16:57:35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TOD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施工总平景观工程标段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天府前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提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③ 2020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每负责过 1 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加 0.25分,共加得 0.5 分;”,现提出以下问题:技术负责人曾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业绩,是否满足上述评分条件?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技术负责人曾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