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15:46:5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2.1预付款的支付-(2)预付款支付和扣回”,原条款内容为:“预付款在累计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的60%的当月起,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5扣回,累计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的70%时全部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其中暂列金为含税暂列金额。” 现调整为:“预付款在累计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的40%的当月起,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5扣回,累计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的70%时全部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其中暂列金为含税暂列金额。”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成都蓝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