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3 15:30:19 来源: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原内容:“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原内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5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有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现变更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有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年04月 25 日 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14日23时59分。
5、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