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12:04:3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省达州市固军水库工程(项目名称)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第三次)的招标答疑(招标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省达州市固军水库工程(项目名称)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第三次)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与一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或已竣工)的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得2分,最高4分,没有不得分。【已完工(或已竣工):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验收证明资料格式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并提供验收单位正式印发的文件扫描(或复印)件,同时附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cjg.mwr.cn/)发布的代表工程业绩信息查询打印件,打印件内容须体现发布时间、项目类型为质量检测、工程类型为水库、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状态为完工已验收、合同金额、工程关键指标等指标)。】
建议修改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且正在实施或已完工(或已竣工)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服务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情况的,可增加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水函【2021】53号)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指是否为本单位人员)和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含未发布信息)一致,本项目为水库工程的质量第三方检测,因此要求工程类型为水库、河道治理(或堤防)是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上述异议不成立。
问题:2.企业业绩
2.1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业绩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8分。
2.2投标人能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且正在实施或已完工(或已竣工)中型及以上新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2分。(1)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2)已完工(或已竣工):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验收证明资料格式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并提供验收单位正式印发的文件扫描(或复印)件,同时附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cjg.mwr.cn/)发布的代表工程业绩信息查询打印件,打印件内容须体现发布时间、项目类型为质量检测、工程类型为水库、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状态为完工已验收、合同金额、工程关键指标等指标)。
由于水利工程工期较长,但多数存在工期延期的情况,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较少,建议增加其年限时间(2018年1月1日)或者删除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业绩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8分;修改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且正在实施或已完工(或已竣工)中型及以上新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得2分;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10分。用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此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要求业绩量就已经达到招标总量的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经我单位查询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用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的相关条文描述。上述异议不成立。
招标人:达州市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