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三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25 14:26:08    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三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以下方式: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1)分,每低1%扣1(不少于0.5)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3、技术评分标准:技术参数指标 ”1、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所有投标产品7KW、60KW、480KW)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得1分,证书提供齐全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参数表中的拟采购数量为0的120KW、160KW、240KW)充电桩也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4、商务评分标准 “增值服务”更正为:60kW智能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可以自由分配功率功能得1分。 480KW充电桩可以根据车辆需求按需分配功率,能同时满足任意四把枪同时输出120KW的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产品说明书)

二、第五章 供货要求:

1、本次拟采购60KW的充电桩,数量:157台,单价:25000元/台,本次暂不采购80KW的充电桩,并且不进行报价。

 

2、7KW充电桩带“有显示屏”更改为:不做要求。

3、分项报价明细表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材料(三)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中 备注:(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更正为: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评标办法要求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绵阳市聚鼎鸿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