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6:29:04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航空路社区综合体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航空路社区综合体施工/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为365天,CJZ文件中工期为420天,请问以何为准?
答复1:以招标文件为准,工期为365天。
提问2: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为“0”的项目是否需要报价?
答复2:工程量为“0”的清单项不需要报价,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3:工程量清单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有材料名称明细。因每个人选用定额和组价的不同,材料名称和顺序无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请问投标的材料名称和顺序是否以投标单位自主组价生成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即可。
答复3:不需要与招标清单的材料和顺序一致,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4:工程量清单中“地下室工程”“土方及基坑支护”总价措施中“水资源费”综合单价为:300000元,未汇入总价中,请增加。
答复4:“水资源费”该项工程量为“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需要报价,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5:工程量清单中“地上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第56项“屋面1:1.2mmPVC耐根穿刺卷材”,项目特征为:1.2mmPVC耐根穿刺卷材+1.5mm高分子卷材,综合单价35.66元/m2,严重低于市场价,请调整。
答复5:“屋面1:1.2mmPVC耐根穿刺卷材”控制价不变,项目特征,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6:工程量清单中“地上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第71项“外1:5mm厚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格布”,第72项“外1 不燃型复合膨胀聚苯乙烯保温板 40mm厚”的项目特征中有:5mm厚抗裂防渗砂浆,内置双层耐碱玻纤网格布,根据图纸工程做法表要求,工程量清单第71项、72项是否存在重复计算,请核实。
答复6:不存在重复计算,“外1:5mm厚抗裂砂浆内置玻纤网格布、外1不燃型复合膨胀聚苯乙烯保温板 40mm厚”项目特征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7:合同协议书四.1条“本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双方共同确认的《xxxxx 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执行。” 建议修改为:本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双方共同确认的 《xxxxx 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执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复7: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8:专用条款 2.2.2.4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 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 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建议约定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另行协商。
答复8: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9:专用条款3.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者银行保函,” 建议增加: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答复9: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0:专用条款10.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其中该项目的材料价格按中标材料价格执行,若没有的按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编制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施工当期成都市的材料信息价格确定,若该项目的材料价格在中标材料价格中及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编制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施工当期成都市的材料信息中均没有的,按照市场合理价格经发包人确认,该项目的人工费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最新文件执行,由承包人提前 20 个日历天编制综合单价,经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如有)、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总价/招标时预算控制价×经审核后的综合单价;” 建议增加:采用中标材料价格、认质核价材料价格不进行下浮。
答复10: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1:专用条款12.1.5“若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编制的《工程造价信息》 中的某种材料单价在一个区间内时,确定新增材料单价的原则为:以该区间的最低值为准。 ” 建议将“以该区间的最低值为准”修改为:以该区间的中间值为准。
答复11: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2:专用条款12.4.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 定价(扣除暂列金)的 10%作为预付款,该预付款在进度款支 付中进行优先抵扣直至抵扣完毕。”建议:明确预付款的具体扣回次数和比例。
答复12: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3:专用条款16.1.2“(3)发包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 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相应工期扣除,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建议修改为:发包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 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
答复13: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4:专用条款16.1.2“(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与7.8条不一致,建议修改为: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其他按照成都市武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复14: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5:专用条款16.1.3“(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建议修改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其他按照成都市武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复15: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6:专用条款16.2.1“(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 作,造成工期延误。” 建议修改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 作,造成工期延误。
答复16: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7:专用条款20.6.1“⑶经过核对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进度支付依据,若承包人没有配合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此工作,承包人将得不到第一次进度款支付; ” 建议修改为:经过核对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进度支付依据,若承包人没有配合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完成此工作,承包人将得不到第一次进度款支付 。
答复17: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提问18:专用条款20.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自愿认可发包人不作 经济赔偿,但合同工期顺延。 ” 建议约定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另行协商。
答复18:以招标文件原合同为准。
招标人:成都武侯音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航空路社区综合体施工/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航空路社区综合体施工/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CJZX文件,以此版本为准。
招标人:成都武侯音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