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9-08-20 15:55:1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一、补遗文件

1、计划工期修改为“1767日历天,计划2019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24年8月10日开始初期运营。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成都市政府、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项目概况修改为“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机投桥站(不含)至高洪村站(含)。线路长约24.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8座,设车辆基地一座(将一期工程的五桐庙停车场扩建为定修段),主变电所2座。”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9月10日10时30分。

4、各投标人投标时,只提供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材料,不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和各个工区人员的相关材料。

5、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中“(2)本次招标招标人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内容。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修改为“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文件响应、偏离一览表。”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修改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日历天。”

8、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要求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子文档均以U盘形式提交。

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各工区、工区内各单位工程控制价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对标段、各工区及工区内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均≥3%(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1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标段控制价1443820万元。其中: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监控系统工区、通信系统工区、站台门系统集成及安装施工工区、多联空调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工区、气体灭火设备集成及施工工区、车站公共区及场段装修施工工区共六个工区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入,不下浮。”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编页码和小签”修改为“不作硬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报价唯一”修改为:“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价”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 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下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下同)的85%。

(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界定投标报价中评标价是否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按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其他要求(7)修改为:投标人在提交CJZ格式电子数据文件前,应使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检查工具软件”对CJZ格式电子数据文件进行检查。该软件可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login.spprec.com/)、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sczb.net/)、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下载使用。(具体咨询相关计价软件公司) 

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删除“签字、盖章”“装订”“编页码和小签”“投标文件格式”评审因素。

1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续表2.1.3项“权利义务”“技术标准和要求”评审标准修改为“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文件响应、偏离一览表规定”。

1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续表2.1.3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标准修改为“符合本条款“报价评审”要求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打☆号要求”。

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删除“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第3.2.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详见本章附件C: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说明条款号3及相应内容,不得与《省进一步要求》相抵触(本条为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直接引用,但招标人如果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应引用“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表格及内容。

19、第六章图纸(含地质勘察资料)已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2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发包人要求“17.9 BIM系统建设及应用 本项目在土建及站后工程中须全面开展BIM(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承包人应采用正版化的工具软件对数据进行加工,提交符合正版化要求的成果资料。”修改为“17.9 BIM系统应用 本项目在土建及站后工程中须采用发包人建设的BIM系统,开展应用工作,并自行考虑接口及集成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采用正版化的工具软件对数据进行加工,提交符合正版化要求的成果资料。”

2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发包人要求18.2.1“Ⅰ类设备材料清单”人防门备注增加:若采用人防工程总承包模式采购时,招标文件仍需报发包人审核。

2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三章土建工程技术规范,“3.2.1盾构区间施工技术要求”及“3.5.2施工测量组织机构及人员资质要求”中,含有“盾构区间的标段,施工单位应单独设置盾构项目部,并配置盾构项目经理...”修改为“含有盾构区间的工区,施工单位应设置盾构分部,并配置盾构分部负责人”其余相应的内容一并修改。

2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1.1 工程范围简述”内容修改为: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及区间建筑装修工程主要内容:

1.车辆基地(含停车场、OCC等)生产性用房的外立面装饰(如运转库等,不含办公综合楼、运转综合楼、食堂、公寓、派出所、大门、门卫房、垃圾房等单体);

2.车辆基地(含停车场、OCC等)非精装修区域的内部装修(精装修区域为建筑办公综合楼、食堂、公寓、地铁派出所、运转综合楼单体内部装修的精装修区域,包含但不限于入门大厅、电梯厅、走道、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公寓房间及配套用房、调度大厅、DCC、卫生间等,以精装修图纸示意为准);

3.车辆段(含停车场、OCC等)场段内的绿化景观工程;

4.车站设备区、轨行区的装饰装修工程,车站市政接驳及景观恢复,包含车站装修与各专业之间的接口施工、装饰收口、建筑外观、重要管理用房装修标准提升设计到的相关装饰。

在“第四章 装修工程”中,工程量以以上要求为准,在技术要求中提到不在此范围内的施工技术要求,同时作废。

2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2.3.15 陶瓷砖”技术要求中,“防滑砖的摩擦系数”修改为 “经检验后报告防滑砖的摩擦系数和所用的试验方法,长期有水房间(如卫生间(含母婴室)等)应选用深色、防滑、耐磨、易清洁的陶瓷砖,静摩擦系数不应低于0.7,以设计及相关各方选样确认结果为准”。

2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增加“1.2.16 《成都轨道交通车站重要管理用房装修标准提升》项目涉及到的重要管理用房一体化提升装饰《成都轨道交通车站重要管理用房装修标准提升》项目涉及到的车控室、站务室、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等重要管理用房涉及到的一体化装修项目,以正式版《成都轨道交通车站重要管理用房装修标准提升》要求及正式图纸为准。”

2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1.2.1 天花、吊顶工程”中的“1)设备区及设备管理区部分”内容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区走廊的无吊顶区域的顶面及管道的喷黑工程,走廊及管理用房铝合金天花的吊挂工程及相应的面板设备开口工程。设备区及设备管理区顶棚白色乳胶漆等工程。

2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1.2.3 墙面、柱面工程”中的“1)设备区及设备管理区部分”内容修改为:墙面抺灰、涂料和喷涂工程(包括车站公共区顶板喷涂、轨行区侧墙和轨顶区风管喷涂、公共区镂空天花的所有管线喷涂、设备区天花及墙面涂料)、防水型清水混凝土挂板工程、新风井墙砖铺装、墙砖铺装工程。

 2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删除“1.2.8 绝缘层工程”。 

 2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1.2.12设备管理区二次结构工程”中“临轨行区的钢筋混凝土墙体施工”调整至土建施工范围。

3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九章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管理,“3.3承包商的三类人员(业主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担任相应职务”调整为“3.3承包商的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1.4.3 实施流程”中的“组织材料”节点修改为“材料样品确认及材料验收”。

3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装修工程,区间联络通道防火门及门体风压要求为:门体不小于±4500Pa,五金件不小于±5000Pa。

3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五章轨道工程规范与技术要求新增电子附件《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系统用户需求书》

3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2.1.1.2通风空调系统功能与效果要求2、10)“高压设备上方、风道内、屏蔽门端门外的保温风管需进行防护,防护措施采用玻璃丝布涂防火漆”修改为“不吊顶的电气设备房间的设备上方、风道内、屏蔽门端门外的保温风管需进行防护,防护措施采用玻璃丝布涂防火漆”。

3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取消第六章2.1.1.2通风空调系统功能与效果要求6、2)“存水弯材质统一选用PVC-U排水管材”。

3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2.2.4.1功能要求6)“现场控制柜上设 15 寸真彩触摸屏”修改为“现场控制柜上设真彩触摸屏(具体尺寸由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3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7 综合工程技术要求增加7.3抗震支吊架技术要求。要求如下:

“7.3.1 设置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1)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及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2)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3)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7.3.2 设置范围:

(1) 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2)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 ㎡或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 的风管可采用抗震支吊架。

(3)内径不小于60mm 的电气配管重力不小于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应进行抗震设防。

(4)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 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当管道的长度大于60m,小于120m 时应至少设置1 处抗震支撑;当立管长度大于120m 时应至少设置2 出抗震支撑。

(5)重力大于1.8kN 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如设计采用吊装时,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7.3.3抗震支吊架定义: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侧向抗震支吊架(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平行的抗震支吊架)用以抵御侧向水平地震力作用;纵向抗震支吊架(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垂直的抗震支吊架)用以抵御纵向水平地震力作用。

7.3.4技术要求 :抗震支吊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抗拉承载力,抗震支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刚性连接和锚固,应采专用抗震连接件连接。所承受的不同方向的地震作用力应由不同的抗震组件支撑来承担。

7.3.5材质要求:抗震支吊架系统使用的槽钢、连接件采用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规定的Q235 钢。抗震支吊架表面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不低于45μm,连接螺栓采用电镀锌处理,锌层厚度不小于5μm。”

3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二章6.6.2系统技术标准15)防排烟设计标准⑩通风空调系统风管防火阀的设置“防火阀必须靠墙(楼板)安装,设置有防火阀的风管在离墙(板)2m范围内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保护,厚度为30mm”修改为“防火阀必须靠墙(楼板)安装,设置有防火阀的风管在离墙(板)2m范围内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保护”。

3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六章车站机电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规范5.3.1 门体结构(11)各类材料中“站台门系统的滑动门、固定门、应急门、端门的玻璃采用单层钢化超白(低铁)玻璃或高强度铯钾类玻璃(适用于市域快速线路)”修改为“站台门系统的滑动门、固定门、应急门、端门的玻璃采用单层钢化超白(低铁)玻璃或高强度铯钾工艺玻璃(适用于市域快速线路)”。

4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1自动扶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中第1)点自动扶梯和低压配电接口增加“低压配电系统在车站设有配电室,每台自动扶梯在配电室内都设有一个独立供电开关,由低压配电专业将三相五线380V的一条(或两条)供电电缆拉到每台扶梯的上部机房。

扶梯方的责任:

a.提供每台扶梯的输入功率、输出功率、功率因素、开关容量;

b.向低压配电专业提供扶梯机房位置和电缆预留长度;

c.负责扶梯端设备进线开孔和接线(并分出所需的220V电源);”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1自动扶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中第2)自动扶梯和BAS接口增加“BAS系统是招标人的车站设备监控系统,扶梯与BAS系统之间的接口采用硬线接口,接口分界点在自动扶梯控制柜接线端子排上,向扶梯的布线由BAS系统负责。扶梯向IBP输送信号为硬线接口,由车站机电安装承包商布线,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

扶梯方责任为:

a.按上述的要求向BAS系统提供扶梯监视信号,并提供监视信号代码表;

b.接收BAS系统的紧急停梯信号,实现紧急停梯;

c.在BAS系统布线时进行施工配合;

d.负责扶梯端接线;

e.配合BAS系统的设计及联调;

f.扶梯机仓进线开孔。”

4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2 电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第1)点与低压配电的接口增加“低压配电系统在电梯附近设有配电箱,每台电梯在配电箱内都设有一个独立供电开关,由低压配电专业将一根三相五线制供电电缆敷设至每台电梯控制柜(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电梯供货方的责任:

a.向低压配电专业提供每台电梯的功率、开关容量、功率因数;

b.向低压配电专业提供电缆进线位置和电缆预留长度及电缆截面积上限参数及要求;

c.负责井道内敷设线路及电梯端的接线;

d.负责电梯井道照明及电梯轿厢内顶部摄像机电源;”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2 电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第2)点电梯和BAS接口新增内容为“BAS系统是招标人的车站设备监控系统。电梯通过硬线接口将电梯的运行、关闭、乘客报警(电梯内报警按钮)、故障信息等信号上传至BAS系统;接口分界点在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排上(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时确定),由BAS系统负责向电梯布线。

电梯供货方责任为:

a.向BAS系统提供运行、关闭、乘客报警(电梯内报警按钮)、故障信息等信号;

b.向BAS系统提供电缆进线位置和电缆预留长度及电缆截面积上限参数及要求;

c.在BAS系统布线时进行施工配合,负责井道内敷设线路及电梯端接线;

d.配合BAS系统的设计及联调。”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2 电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第3)点电梯和通信及安防系统接口增加“电梯至值班室(由招标人指定)的通信线缆由通信系统敷设,型号及数量暂定为1根2×2×0.6mm2市话电缆。铺设起点值班室,终点是在电梯顶部机房控制柜内,在起点及终点各留出10米(暂定为10米,具体长度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的通信线。电梯至通信机房的视频电缆由通信专业负责敷设,视频电缆为网线或光缆(光缆及光缆终端盒由通信专业负责供货),通信专业将电梯轿厢内视频信号接入通信系统,接口界面在电梯顶部机房控制柜端子

排外,通信专业在电梯控制柜处留出10m(暂定为10米,具体长度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的视频电缆。接口形式暂定为RJ45接口。

电梯供货方的责任:

a.向通信系统提供每座车站电梯的位置、数量;

b.向通信系统提供电线电缆的进线位置和预留长度;

c.在通信系统布线时进行施工配合;

d.配合通信系统的设计及联调;

e.负责供货及接线:负责负责提供轿厢内的高清摄像机,五方对讲电话线、视频线缆在井道内的敷设和电梯端接线,负责五方对讲电话在车控室的接线及调试。

f.视频电缆采用光缆时,电梯专业提供光缆终端盒的安装位置及供电电源(暂定AC220V,10W),具体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10.1.2 电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第4)点电梯和火灾报警系统接口内容增加“FAS系统是招标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紧急情况下,FAS系统通过硬线向电梯发出消防指令信号,电梯接受到该信号后自动运行至安全层(安全层位置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后,开门后停止运行,同时通过硬线向FAS系统反馈完成消防指令信号。电梯需要在接到消防指令信号后500ms内做出反应。接口分界点在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排上(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时确定),由FAS系统负责向电梯布线。

电梯供货方责任为:

a.按要求接收FAS消防指令信号及向FAS系统反馈完成消防指令的信号;

b.向FAS系统提供电缆进线位置和电缆预留长度及电缆截面积上限参数及要求;

c.对控制线提出规格要求;

d.在FAS系统布线时进行施工配合,负责井道内敷设线路及电梯端接线;

e.配合FAS系统的设计及联调。”

4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技术规范的4.1.1.2技术条件中4)设备主要技术参数(2)主要电气参数的“e.低压开关柜外型尺寸

低压开关柜为柜式结构,柜架的外形参考尺寸如下:

宽:400、600、800、1000mm

深:1000mm

高:2200mm”

修改为

“e.低压开关柜外型尺寸

低压开关柜为柜式结构,柜架的外形参考尺寸如下:

宽:1000mm

深:1000mm

高:2200mm”

4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技术规范的4.1.3.2 5)元器件技术要求中的“(3)蓄电池组采用12V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的进口高性能原装产品(提供原产地及报关证明),为国际知名品牌的高端系列产品,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线路两个项目及以上的使用业绩并评价良好。对于设计容量大于或等于35kW的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其蓄电池应采用2V电池(其余技术参数同12V电池),且需要充分考虑现场的安装空间来设计蓄电池柜,以利于蓄电池柜的安装以及维护。

a.单节蓄电池的安时数不应低于该套设备蓄电池组总安时数,蓄电组采用单回路串联方式。

b.标称值为2V、12V的蓄电池按规定试验,10h率的容量第1次循环不低于0.95C10,第3次循环应达到C10;3h和1h率的容量在第4次和第五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电终止电压要求

序号 放电率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1 10h 1.80

2 3h 1.80

3 1h 1.75”

修改为“(3)蓄电池组采用12V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的进口高性能原装产品(提供原产地及报关证明),为国际知名品牌的高端系列产品,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线路两个项目及以上的使用业绩并评价良好。

a.单节蓄电池的安时数不应低于该套设备蓄电池组总安时数,蓄电组采用单回路串联方式。

b.标称值为12V的蓄电池按规定试验,10h率的容量第1次循环不低于0.95C10,第3次循环应达到C10;3h和1h率的容量在第4次和第五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电终止电压要求

序号 放电率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1 10h 10.8

2 3h 10.8

3 1h 10.5”

4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技术规范的4.2.5.3 电缆中的6)低烟无卤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中的“(13)低烟无卤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的现场抽样送检:承包商所采购的低烟无卤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到货后由监理单位现场取样(截面积最大的WDZBN-YJY、WDZB-YJY电缆分别取样)后送至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性能复测(复测项目包含常规性能、成束阻燃性能、耐火性能、低烟无卤性能),复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修改为“(13)低烟无卤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的现场抽样送检:承包商所采购的低烟无卤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到货后由监理单位现场取样(截面积最大的WDZB1N-YJY、WDZB1-YJY电缆分别取样)后送至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性能复测(复测项目包含常规性能、成束阻燃性能、耐火性能、低烟无卤性能),复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章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1 通信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1.1 工程范围”,内容修改为:

1.1 工程范围

(1)通信系统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含本线与既有线换乘车站改造)内的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以及地铁应急通信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系统集成、设备及材料的到货、设备及材料的仓储保管、设备及材料的装卸搬运(含二次搬运)、施工安装、成品保护、调试、联调、临管、验收、主要材料的测试及资料提交、设备开箱及资料收集提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提交、其他所有服务等工作。其中:

① 专用通信系统包括: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无线通信、视频监视、广播、时钟、办公自动化、集中告警、电源及接地、视频会议、集中录音等子系统。

② 公安通信系统包括:公安计算机网络、公安人脸识别、视频会议、信息应用、电源及接地、公安警员定位等子系统。

(2)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以及地铁应急通信系统17号线二期工程全线光、电缆的采购、敷设接续测试、安装等;区间电缆支架、区间贯通接地、引入口的爬架(含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其他弱电系统的电缆引入)的采购及安装;车站弱电桥架、线槽的采购及安装等。

(3)全线各车站物业及银行布线(电话和网络布线)工程的设备(含信息插座,线缆终端盒、分线盒、壁挂式机柜/机箱等)及光电缆的采购、安装、敷设等。

(4)提供所有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并满足设备材料的仓储标准要求(设备至少500平米,材料至少1500平米),并至少配置两辆叉车。 

(5)接入既有线路换乘站点:乙方应对本工程换乘站点充分了解,完成换乘站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负责对既有线路接口软件及硬件接入改造。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安装、调试及复原工程。相关的工程以及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均含在投标总价中。

(6)后续线路的换乘站接入:乙方应预留与后续线路通信系统的软、硬件接口、预留软件扩展能力和硬件设备安装位置,同时开放通信协议。

(7)负责按线网中心软、硬件要求将相关信息接入成都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

(8)将17号线二期工程接入既有17号线中央级系统中,完成对原中央级系统的改造、调试、接入等工作。实现17号线全线系统贯通运营。

(9)17号线九江北站通信系统改造,乙方应对九江北站设置的通信各子系统充分了解,完成由于17号线二期建设,在九江北站新增通信系统引起的车站改造工作。

(10)鉴于本工程为高速轨道交通线路(140km/h),在区间范围内安装的设备,从设备自身及安装均应确保在长期受隧道内最大正压、最小负压交替作用力下的环境安全要求,避免由于车辆运行时活塞风影响导致的设备故障及安装松动等风险。

4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章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2 综合监控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调整工程范围描述和增加电力监控系统相关内容,此节内容全部更新替换,更新后的内容详见电子附件《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

4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章系统设备与安装工程技术标准第3.3节补充电子附件《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用户需求书》

4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十二章接口管理,补充电子附件《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电力监控系统与其它专业接口要求》

4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目录前格式以附件1格式要求为准。

5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愿以人民币(大写)  拾(亿) 亿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的投标总价……”修改为 “……愿以人民币(大写)  佰(亿)  拾(亿) 亿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的投标总价……”,取消解释中“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的要求。

51、若为联合体投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本补遗文件附件2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按本补遗文件附件3格式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53、若为联合体投标,按补遗文件附件4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4、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除补遗文件第51条、第52条、第53条以外,投标文件其他要求盖章的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投标人处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5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

56、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施工组织设计”,后续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投标文件目录相应修改。

57、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业绩证明材料以评分办法的要求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由联合体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要求自行提供,所附证明材料以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要求为准。

5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中“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汇总表”中的执业资格/职业证书不作要求。

6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发包人要求12.3.2表1-2修改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工期 备注

1 洞通 2023年1月31日 

2 短轨通 2023年7月31日 

3 全线环网电通 2023年11月30日 

4 全线轨行区移交 2024年2月29日 

5 全线车站移交 2024年5月31日 

6 场段整体移交 2024年1月31日 

7 综合联调 2024年6月30日 

8 初期运营 2024年8月10日 

61、如为独立投标人投标: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

6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已修改,以本次提供为准。

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确定中标人修改为: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2个标段,当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时,选择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下一名次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投标人应在所投标的每个标段中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如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则选择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中标。

6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发包人要求第5条中表5.1、5.2、5.3修改为:

5.1土建、轨道工程施工工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工区名称 工区范围 备注

1 土建1工区 五桐庙车辆段土建、阳公桥站(含35kv电缆廊道)、龙爪堰站、起点~阳公桥站区间(含草金立交桥桩托换)、阳公桥站~龙爪堰站区间(含盾构井、暗挖及顶进)  

2 土建2工区 清水河站(含下穿二环路市政隧道)、浣花站、龙爪堰站~清水河站区间、清水河站~浣花站区间  

3 土建3工区 省骨科医院站、浣花站~省骨科医院站区间、省骨科医院站~小南街站区间、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区间(不含小~人区间商业) 不含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

4 土建4工区 西大街站、北门大桥站(含沙河排洪渠改造)、人民公园站~西大街站区间、西大街站~北门大桥站区间(含中间风井)  

5 土建5工区 红星桥站(含府青路高架局部改造)、建设北路站、北门大桥站~红星桥站区间、红星桥站~建设北路站区间、建设北路站~厂北路口站区间(三线)  

6 土建6工区 厂北路口站、二仙桥站(含高架桥匝道改造)、厂北路口站~二仙桥站区间    

7 土建7工区 机车厂站(含配线段)、人民塘站(含35kv电缆廊道)、二仙桥站~机车厂站区间、机车厂站~人民塘站区间、人民塘站~航空路西站区间  

8 土建8工区 航空西路站、龙潭商务区站、高洪村站(含配线段)、航空路西站~龙潭商务区站区间(含盾构井和矿山法区间)、龙潭商务区站~高洪村站区间、S12 明挖区间(站前、站后共2段)  

9 轨道1工区 五桐庙车辆段、起点~阳公桥站~龙爪堰站~清水河站~浣花站~省骨科医院站~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西大街站 ~北门大桥站(不含)  

10 轨道2工区 北门大桥站(含)~红星桥站 ~建设北路站~厂北路口站~二仙桥站~机车厂站~人民塘站~航天路西站~龙潭商务区站~高洪村站、S12 明挖区间  

5.2 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工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工区名称 工区范围 备注

1 机电安装及装修1工区 设计起点~阳公桥站~龙爪堰站~清水河站~浣花站~浣省区间设计分界点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含五桐庙车辆段改扩建机电安装及装修以及17号线二期大石西路下穿二环路隧道机电安装和装修。  

2 机电安装及装修2工区 浣省区间设计分界点~省骨科医院站~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人西区间设计分界点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  

3 机电安装及装修3工区 人西区间设计分界点~西大街站(含中间风井)~北门大桥站~红星桥站~红建区间设计分界点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  

4 机电安装及装修4工区 红建区间设计分界点~建设北路站~厂北路口站~二仙桥站~马道子站~马人区间设计分界点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  

5 机电安装及装修5工区 马人区间设计分界点~人民塘站~航空西路站~龙潭商务区站~高洪村站~设计终点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  

6 供变电系统工区 全线供电系统(不含主变电所及外电通道、供电车间、电力监控)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5.3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工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工区名称 工区范围 备注

1 综合监控系统工区 全线综合监控(含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电力监控、门禁系统)系统集成及施工安装 专业工程暂估价

2 通信系统工区 全线通信系统(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系统集成及施工安装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站台门系统集成及安装施工工区 全线站台门系统集成及安装 专业工程暂估价

4 多联空调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工区 全线多联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专业工程暂估价

5 气体灭火设备集成及施工工区 全线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安装 专业工程暂估价

6 车站公共区及场段装修施工工区 全线车站(不含人民公园站)公共区装修施工(含公共区装修、导向标识、艺术灯具、艺术小品、地面附属设施、公共区灯具、插座、所有灯箱及配管配线等)、车辆段及停车场装修施工(含办公综合楼、食堂、公寓、地铁派出所、运转综合楼、门卫房、垃圾房等地面单体建筑(主所除外)的外立面及内部精装修) 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工区划分二次招标时明确

注:1、17号线二期人民公园站土建、公共区装修均由10号线三期实施。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土建均由13号线一期实施。

2、以专业工程暂估价独立设置的综合监控系统工区、通信系统工区、车站公共区及场段装修施工工区、站台门系统集成及安装施工工区、多联空调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工区、气体灭火设备集成及施工工区不需填报施工单位和项目部人员组成。

6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I类乙供设备材料业绩要求仅作参考,具体以二次招标时发包人复核意见为准。

66、信誉要求修改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附件1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

 

 

投标文件

(第  册,共  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现共同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适用。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2)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时向招标人单独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附件4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

(1)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不需填报。

(2)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二、澄清文件

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P9页,提及的“联合体牵头人的一级子公司”的认定问题: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一级子公司”实质意义的是否理解为包括全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

回复:“一级子公司”体现为“直接控制关系”,包括通过投资(全资或持有超过50%的控股)及其他安排的实际控制关系。

2、关于招标文件第P10页,提及的“联合体牵头人的一级子公司”的认定问题: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一级子公司”实质意义的是否理解为包括全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

回复:“一级子公司”体现为“直接控制关系”,包括通过投资(全资或持有超过50%的控股)及其他安排的实际控制关系。

3、招标文件P2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要求,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明确得分业绩为国内地铁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业绩。但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发包人要求,4.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项目经理至少5年以上地铁工程或铁道工程管理经验。综上,是否项目经理国内铁道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业绩可作为项目经理业绩得分?

回复:评分办法中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是指国内地铁工程业绩。

4、关于招标文件第P25页,投标有效期为0,请更正。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7条。

5、关于招标文件第P3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条“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第4.1.2条封套上写明”。问:正本和U盘一个包装,正副本封面上是否要标记正本或副本,包封是否要标记正本或副本?

回复:封面、包封均需要标记正本、副本。

6、关于招标文件第P3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1“正本和光盘一个包装”;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中“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并应提供正本的电子文档光盘1份,要求是:以U盘形式提交”,请明确提交的电子文档是光盘还是u盘?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9条。

7、关于招标文件P51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2条““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P268页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注(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而该表中已标明:“注(2)删除”,前后要求不一致。问:以哪个为准?若须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用“财务报表附注”代替“财务情况说明书”?

回复:以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明:“注(2)删除”为准。

8、关于招标文件第P158页,专用条款1.1.2.8 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要在成都市成立并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请问如原有类似项目已经成立过法人公司,是否可以用原有的公司,还是必须新成立本项目的法人公司?

回复:可以。

9、招标文件P252页联合体协议书中若成员单位超过两家是否可以自行增加格式,联合体协议及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牵头方出具即可?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2条、第53条、第54条。

10、招标文件P251页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开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是否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且本次同时招标的标段有三个。请明确同一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单位同时参与三个标段项目投标,开标时是否需要三个委托代理人在不同开标室参与开标,或者三个标段可委托同一代理人?

回复:如为独立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单位人员。三个标段可委托同一代理人。

11、关于招标文件第P262页-P264页提及的项目管理机构内容,其中人员是否只需提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其他人员本次投标暂不提供?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条。

12、P263页 目录 七项目管理机构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里,主要人员养老保险没有具体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同时,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作为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使用?

回复:可以提供社保证明。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人员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使用。

13、联合体成员方业绩要求,如集团为总承包单位,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与集团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以作为子公司业绩?

回复:可作为子公司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14、投标文件格式页面有跳页的情况,投标人可否按照投标文件内容重新排版?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9条。

15、P14页。(3)机电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不含主所及外电引入、供电车间设备>、通信系统<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电力监控、门禁系统>、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站台门、气体灭火、多联空调系统)的系统集成及施工;车站、车辆段及停车场的装修工程(含全线装修概念设计、公共区装修施工图设计、房屋二次墙体砌筑);车辆段家具、窗帘;全线公安家具等。问:民用通信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民用通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P15页。(9)与市政管线及道路等相接驳的工程。问:各站台的接驳点位置及相应地下管线资料均未提供,亦无相应清单工程量明细,无法确认此部分工作内容。是否按暂列金考虑?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P17页。(1)由招标人招标的项目:通信系统(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电力监控、门禁系统)的系统集成及施工;车站公共区、车辆段及停车场的装修工程施工(含车站公共区装修施工<含公共区装修、导向标识、艺术灯具、艺术小品、地面附属设施、公共区灯具、插座、所有灯箱及配管配线等>)、车辆段及停车场装修施工(含办公综合楼、食堂、公寓、地铁派出所、运转综合楼、门卫房、垃圾房等地面单体建筑<主所除外>的外立面及内部精装修);车辆段及停车场家具、窗帘等。问:1、此部分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均未列出相应的暂估价金额。请明确此部分暂估价,或明确是否此部分项目不在本次工程报价范围内。2、此部分材料及设备若有暂估价,请明确暂估价内是否包含采保费、定额损耗费用等。

回复:(1)见补遗文件第62条。

(2)包含。

18、P17页。(2)由投标人招标的项目站台门、气体灭火、多联空调系统、全线公安家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具体工程内容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问:1、此部分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均未列出相应的暂估价金额。请明确此部分暂估价,或明确是否此部分项目不在本次工程报价范围内。2、此部分暂估价是否包含安装费用。

回复:(1)见补遗文件第62条。

(2)包含。

19、P166页。5.1.4.1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应遵循本合同及发包人已颁布的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问:请发包人提供已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以便明确相关材料价格的风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0、P168页。5.3.3设备供应商优选名单、黑名单制

由发包人编制核心设备清单,根据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关键子系统、设备、部件及重要材料品牌或供应商名录库遴选办法》,对清单中的设备供应商管理实行优选名单、黑名单管理。问:1、请业主提供“遴选办法”。2、若有推荐品牌库,能否增加满足评审文件中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其他同档次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1、P181页。(2)可以调差的材料种类。问:1、站后工程的钢材是否参照“圆钢、螺纹钢等各类钢筋”进行调价。2、母线是否参照“各类构成永久性工程的乙购铜芯电缆(35mm2及以上)”进行调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2、P8页。 4.5.3 本工程所有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中,若存在部分工作内容重复(或可能重复)的情况,本工程控制价对相关费用未重复计取,投标人需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各清单项目中,不得重复报价。问:工程量清单项的特征内容若有额外多余的工作,导致成本超控制价,是否不考虑报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3、P32页。4.10.9.1 分部分项中项目名称包含“安装”和“扩容”字样的清单项为只包含完成相关工作需要的安装费及材料费(除设备费),设备费按暂估价计列。问: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无设备暂估价,是否此部分按零计取?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24、请业主明确,是否提供关于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CJZ格式文件。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25、请业主提供工程招标图。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9条。

26、因变更或技术核定单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是否都按综合单价和量差来计取价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7、变更的总价是否有起始点,如变更不超过10万不计取变更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智慧管理系统(原点巡检系统)接入费,可否按专业区分,在各专业工程量清单中列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9、条款:招标文件P42:10.20其他要求:(17)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投标时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和数据,这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投标人应对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招标文件P170:4.11.1 不利物质条件,仅指与招标阶段相比,新增瓦斯地层、断层、地下溶洞、地下暗河的地质情况。招标文件P191:17.7.4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施工阶段较招标阶段出现新增瓦斯地层、断层、地下溶洞、地下暗河情况除外)、周边综合条件变化、勘察精度限制等造成的孤石处理、地层处理与加固、施工场地加固、施工难度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工程的费用增加。

疑问: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与标准招标文件不符。建议不利条件中增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及勘察精度限制造成的变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0、条款:招标文件P181:15.1.1招标图与施工图之间的差异,按发包人要求及施工图出图时序分阶段进行清单更新(含0#变更),涉及新增项目,其定价原则按第15.4款执行。

招标文件P186:17.1.2计量方法,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施工图出图时序分阶段进行清单更新(含0#变更),完成清单更新(含0#变更)后方可进行验工计价。疑问:是否理解为0#变更仅需完成清单更新后即可进行验工计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条款:招标文件P182:15.4.3.3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确定原则疑问: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可否理解为变更工程按招标图基期价格计入,可否调整为变更当期信息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条款:招标文件P178:11.3.1 因第 11.3 款所述原因及发包人所负责的征地拆迁工作或采购工作延误,施工条件的限制、本工程内部或与其他工程接口协调而造成承包人进场开工时间延误或者停工、窝工的,如延误或停工、窝工时间不超过 180 天,发包人可不调整各工区或本工程总里程碑工期,而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以确保里程碑工期的实现,相关赶工及/或停工、窝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2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初期运营时间延误超过 180 天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疑问:两条约定有矛盾,其中11.3所述的原因已包括“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并约定多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180天发包人即补偿费用。在12.2中单独约定“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80天,与前条款矛盾,建议删除12.2或调整为28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条款:招标文件P181:15.1.4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清单更新(含0#变更)和工程变更合同价款不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清单更新(含0#变更)和工程变更按本条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疑问:是否可以理解为施工图与招标图工程量变化属于工程变更,相关对应总价包干的措施项目按15.4.6.2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条款:招标文件P185:16.1.2.1材料调整(2)可以调差的材料种类:备注中对于上表未列出材料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备注可以材料调差项目的,无论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如何,均不予调差;其价格波动的风险因素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疑问:能否增加可调差材料种类:柴油、防水材料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条款:招标文件P185:1)材料调差数量以每期验工计价中清单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为准疑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材料调差按定额材料消耗量(含损耗)计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条款:招标文件P185:2)钢筋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圆钢、螺纹钢各型号算术平均值取定。疑问:圆钢、螺纹钢是否明确钢筋等级为三级钢、抗震钢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7、条款:招标文件P188: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5)管线迁改配合、市政用地范围内设施迁改(绿化、照明设施、管线设施除外)、用户管线迁改按分部分项工程(以项为单位的项目除外)对应完成比例的80%验工计价,剩余的20%在移交完成后验工计价。

疑问:清单子目中管线迁改配合、市政用地范围内设施迁改(绿化、照明设施、管线设施除外)、用户管线迁改均为按项包干总价,此部分清单如何验工计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8、条款:招标文件P189:17.3.3.1合同价款支付的一般约定(10)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按计量金额的100%提供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疑问:能否按照支付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9、条款:招标文件P191:17.5.2.2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应经监理人复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发包人承担;当审减率在3%以内(含3%)的,由发包人承担审核费用;当审减率在3%以上的,3%以内(含3%)的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第17.5.2.3承包人须积极配合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工作,并接受审计结果,审减费用从工程尾款中扣除,如尾款不足以扣减,承包人须于审计结果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补缴不足部分费用。竣工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5%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审减额10%的违约金,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疑问:两条款约定审减率不一致,是否理解为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5%,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为超过5%的审减金额的10%。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0、条款:招标文件P204:19.1.2承包人应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由材料、设备质量或施工设计缺陷、施工缺陷或承包人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19.1.3承包人应保证在质量保修期内,修复由材料、设备质量或设计缺陷、施工缺陷或承包人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有权提取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相应金额以补偿此项费用。疑问:文中明确承包人负责修复的缺陷包括设计缺陷。“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如何理解?因设计缺陷引起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费用显失公平,是否是表述错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1、条款:清单编制总说明P6:本次招标发布了《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相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配套的计量规范,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对工程量清单中部分项目的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进行了细化或调整,请投标人注意相关变化,按《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若计量规则没有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及配套的计量规范)进行报价,请投标人特别注意。疑问:请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42、条款: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特征描述部分为**。疑问:需明确特征描述。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43、条款: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清单特征描述:投标人综合考虑堆场及外运补贴费用,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渣土外弃需满足国家及本地政策法规要求,外弃时为满足政策法规要求而进行的措施处置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疑问:外运补贴费用及外弃时为满足政策法规要求而进行的措施处置如何考虑?是否有相应规定办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4、条款:部分清单内未填工程量,部分清单内容工程量为0.疑问:招标清单是否填写错误,工程量是否遗漏?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45、目前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的电子版未提供,且地质勘察及管线综合图资料也未提供,为保证投标文件的编制更具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请业主尽快提供。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9条。

46、招标文件P7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2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始自双流西站,止于龙泉驿区香炉山站,线路约长24.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8座,设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2座”中“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始自双流西站,止于龙泉驿区香炉山站”与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第二部分第二章1.1建设规模中描述“17号线二期工程从一期工程终点机投桥站(不含)至高洪村站(含)”不一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2条。

47、招标文件P47页及P251页。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第六章节为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第十章节其他材料”中“(五)技术方案其它内容”重复(P273页),请业主明确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是否在两个大章节内均需编制。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6条。

48、招标文件P7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评分标准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专项工程的施工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指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专项工程的施工单位满足企业资质、经验或是其他要求?请业主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9、“第七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 ”P19页“5.2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工区划分一览表”中机电安装及装修4工区中有“马道子站”,是否应更改为“机车厂站”。

回复:是。

5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P20页“5.3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工区划分一览表”后注释“17号线二期人民公园站土建、公共区装修均由10号线三期实施。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土建均由13号线一期实施。”请业主明确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公共区域装修是否由13号线一期实施。

回复: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公共区域装修由17号线二期实施。

51、招标文件P18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9月30日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部分第二章“1.5建设工期”中17号线二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9月开工,2024年9月建成初期运营,建设总工期近60个月以及第二部分第二章” 12工程筹划”中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工期拟定为60个月,计划于2019年9月开工,2024年9月建成运营中计划开工日期描述不一致,请业主明确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条。

5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12.进度与计划管理”,表1-2中洞通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短轨通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全线环网电通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而“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2 工程筹划”中的车站和区间贯通(洞通)时间2023年2月,轨道铺设完成(轨通)时间为2023年8月,供电系统合闸送电(电通)时间为2023年10月,前后不一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0条。

53、招标文件P273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五)技术方案其它内容”2.1中施工总承包组织与管理方案与“1、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中内容重复,可否将施工总承包组织与管理方案写在“1、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内。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6条。

54、P19页投标人须知1.4.1中信誉要求能否修改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6条。

55、各投标人投标时,是否只提供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材料,不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和各个工区人员的相关材料?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条。

56、是否可以删除P2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中“(2)本次招标招标人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内容?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条。

57、P2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是否修改为“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7条。

58、P50页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但是目前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取消,投标文件是否可以不提供?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8条。

5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子文档是否以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文档是否是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请明确?

回复:电子文档形式见补遗文件第9条。电子文档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60、若为联合体投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各方是否均需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1条。

6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请明确授权委托书格式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同时请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1条、第52条。

62、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文件其他要求盖章的是否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投标人处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4条。

63、若为联合体投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是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是否联合体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要求自行提供,所附证明材料以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的要求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8条。

6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中,是否对“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汇总表”中的执业资格/职业证书不作要求?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9条。

65、P9页 联合体成员方业绩要求,如集团为总承包单位,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与集团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以作为子公司业绩?

回复:可作为子公司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66、P22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2条“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请提供该安全生产“黑名单”。

回复:不提供。

67、P30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条“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第4.1.2条封套上写明”。问:正本和U盘一个包装,正副本封面上是否要标记正本或副本,包封是否要标记正本或副本?

回复:封面、包封均需要标记正本、副本。

68、P51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2条““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P268页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注(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而该表中已标明:“注(2)删除”,前后要求不一致。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明:“注(2)删除”为准。

69、问:P246-254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格式里,项目名称括号后面的下划线需要填标段名称吗?本项目仅一个标段,是否可以直接填写“共同参加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投标”?

回复:可以。

70、招标文件P1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项目经理资格”中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是否可以理解为交通运输部和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均满足要求?

回复: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71、请问招标文件P272-273“十、其他材料”中的“(一)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是否仅要求填写表格内容,无需后附其他材料?

回复:是。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跨地区招标企业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的相关规定,资质证书可通过二维码扫码核验,此次投标可否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回复:可以。

73、P275 十、其他材料 (四)承诺书 第一条“本投标人自愿在日历天内按照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是否在日历天前增加工期的日历天数?

回复:是。

74、P24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愿以人民币(大写)  拾(亿) 亿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的投标总价……”是否修改为 “……愿以人民币(大写)  佰(亿)  拾(亿) 亿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的投标总价……”,取消解释中“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的要求。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0条。

75、招标公告2.2 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7 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始自双流西站,止于龙泉驿区香炉山站,线路约长24.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8 座,设车辆段1 座,主变电所2 座。有误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2条。

7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确定中标人条款明确了推荐中标人适用的前置条件;而招标公告2.5条确定中标人条款中没有明确推荐中标人的前置条件,请做进一步说明。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3条。

77、联合体成员方下级子公司业绩能否作为工区资格业绩使用?

回复:不能。

78、根据成都地铁【2016】203期防汛设防标准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地势低洼且临近东风渠的结构,挡水坎高度应为80cm。

回复:挡水坎高度按照基坑工程出现洪涝进水并易连带引起邻接工程(临近既有线与已贯通区间联通等)产生被淹隐患,工程危害及社会影响较大,防汛标准应满足50年一遇水位加300mm安全超高值设防;其余基坑应按满足20年一遇水位加300mm安全超高值设防。

79、多个车站临近房屋地下室,需明确地下室有无维护结构,并明确围护结构形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0、距离房屋较近的区域,需明确加固措施,并建议加密围护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1、距离距离房屋较近部分增加桩基嵌固深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2、人民塘站:B3出去口横跨东风渠(较宽、水流量大),危险性较高,请明确施工方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3、结构穿越鱼塘,明确需要采取的措施(如人民塘站35KV电力通道跨越鱼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4、成都地区每年约6个月需要防汛,需补充基坑周边截水沟及场地硬化大样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5、盾构穿越燃气管、输油管、DN1500以上雨污水和输水管道、高压线等重要管线,及邻近重要结构桩基础等,需分别出具专项保护方案,并明确保护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6、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1.投标人以施工总承包方式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中明确机电工程内容包括: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站台门、气体灭火、多联空调系统。但在“2.施工总承包暂估价范围(1)又把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列入招标人招标的范围内。是否为业主就上述系统的集成及施工另行招标后再签入中标人的总承包合同中,由总承包单位设专门工区进行管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7、(1)投标人须知10.10中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2)技术标准与要求P37  “7.5.1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农民工(或劳务工)进入工地工作前,与农民工(或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办理用工手续,登记身份证,制定用工花名册,并报发包人及监理备案。”

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哪些可以分包;结合上述内容是否可以认为本项目不允许劳务分包;其他如消防、钢结构等须专业资质的也不可分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8、(1)招标文件P158 1.1.2.13 工区项目部:指工区施工单位为完成工区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在成都市设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

(2)P224  25.14.7 各工区施工单位应设立在成都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核算和自行开具发票能力,确保工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在成都市缴纳。

(3)P227  18、如我方中标,保证我方成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及各工区项目部分支机构在本项目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在成都市缴纳。

是否意味着工区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必须在成都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9、(1)技术标准及要求P31~32

6.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工区划分方案,设置工区协调机构和工区项目部,工区协调机构及工区项目部服从承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的管理。

6.3工区协调机构由二级公司建立,需获得二级公司充分授权,该协调机构管理人员至少配置5人,人员来源不得是外聘、返聘、从三级公司借调或退休人员。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大型项目管理能力,行政级别不低于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级别。工区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至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类似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同时具备5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铁道工程管理经验;工区协调机构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5年以上。

(2)招标文件P221 

25.6.7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分的工区设置项目部,各项目部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现行)的要求进行设置和履行其规定的责、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部或其他如指挥部之类的管理机构,发包人一律不予承认

结合以上描述应如何理解工区协调机构与工区项目部、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关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0、技术标准及要求P92  15.12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与17号线一期车辆段(停车场)共址合建,工程占地面积大,涉及既有运营区域,承包人应就此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部(配置土建、装修、常规设备、系统设备等专业人员),以上描述与前述工区划分矛盾,应如何理解?

回复:按工区成立项目部,工区划分见补遗文件第64条。

91、6.2.1 专用通信系统(P240)在传输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广播系统、录音系统中需要配置设备的车站范围描述为21个车站,在无线通信系统、时钟系统、电源及接地系统等系统,对于需要新增/配置设备车站的范围描述为19个车站,建议明确有关21个车站与19个车站的描述,除了正线18车站以外,分别对应的还有那些车站(九江北站、白佛桥站、机投桥站,九江北站?)。6.2.1 专用通信系统(P240)

建议明确未提及明确范围的其他几个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集中网络管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无线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备配置范围要求,是否还包含有除正线18车站、五桐庙车辆段以及两个主所以外的其他车站/场段/控制中心的范围。

回复:17号线二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范围除了正线18个车站和九江北站(换乘车站,专用通信系统需新设17号线设备),还涉及对一期工程白佛桥站、机投桥站和五桐庙车辆段的拆分及改造。以下通信子系统需要新设中心设备、在21个车站(正线18车站、九江北站、白佛桥站和机投桥站)和五桐庙车辆段新设站级设备:传输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广播系统、录音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以下通信子系统需要扩容一期工程中心设备、在19个车站(正线18车站、九江北站)新设站级设备(白佛桥站、机投桥站和五桐庙车辆段一期工程站级设备利旧):公务电话系统、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时钟系统、电源及接地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应急指挥调度无线通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集中网络管理系统仅在中心设置软硬件设备。

92、接触网专业:根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3.1.1 “17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主要技术标准与一期工程保持一致”,其中3.2.16)链形悬挂吊弦:选用截面为16mm2的青铜绞线整体吊弦,鉴于17号线一期采用10mm2的整体吊弦,请明确吊弦规格。

回复:采用截面为10mm2的铜合金绞线整体吊弦。

93、电力专业:第六章4.1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设备中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中出现了大量有关品牌、业绩的相关要求。而招标文件又要求二期主要设备材料与一期工程保持一致,这两个要求时有冲突,建议核实。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7号线二期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应不低于17号线一期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

94、电力专业:第六章4.1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设备有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要求应与17号线一期工程的技术标准保持一致。而本次二期低压开关柜、环控电控柜等设备的技术文件中大量技术参数及要求都高于成都17号线一期工程,其他机电系统设备有类似问题,请核实。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7号线二期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应不低于17号线一期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

95、供变电专业: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对技术管理人员中业绩要求中担任过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规模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6、供变电专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1.3.1招标范围(3)机电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不含主所及外电引入)主所跟正线工程范围(机电、土建、电气)的接口划分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7、供变电专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1.3.1招标范围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暂估价项目中的暂估价未进行详细说明。我方理解为暂估价项目为建设公司暂时确定金额和工程范围,暂估价项目属于建设公司招标项目,招标后由总承包公司实施。不知我方理解是否准确?招标文件中未见暂估价金额,暂估价项目工程的具体实现方式等,也请明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98、供变电专业: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章2.7小节中9)正常运行时,正线牵引网采用同相单边供电方式。两主变电所[牵引部分]之间设置分区所,当一座两主变电所[牵引部分]解列时,由相邻的两主变电所[牵引部分]通过分区所越区供电。其中分区所是划分在主变所中还是在正线变电工程中?而且主变电所与分区所、正线车站变电所很多设备、保护配置需要保持一致。请明确准确的界面划分和实施方式。如27.5kV,35kV电力管沟是否在本工程范围等?35kVGIS主变电所与正线的采购划分范围如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9、供变电专业: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章2.7小节中10)每座车站一般设置一座降压变电所,规模较大的车站应根据具体情况增设跟随式降压变电所。换乘车站降压变电所设置方案应结合车站规模和建设时序统筹考虑,以实现资源共享。请明确主变电所中降压所及跟随所属于主变电所工程还是正线变电工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0、供变电专业: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备案)

文件中怎么未见35kV及其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调试工程开项?请核实。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01、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中7.1  表1-1成都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施工接口及界面划分表1.1综合接地界面划分不明确,土建预留接地点,机电或供电预留接地排/箱,请问接地排/箱与土建接地点之间电缆连接由哪方实施?暂估价专项工程的接地排/箱与机电系统接口如何划分?建议接口在机电接地排处。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2、P32投标最高限价各工区、工区内各单位工程控制价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无相关内容,建议补充CJZ格式、ECXCE版、软件版单位工程控制价(含单价分析表)。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03、P33 本 标 段 控 制 价 1443820 万元,17号线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控制价为14438204300.00元,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0条。

104、P34 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为: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3条。

105、 P41(6)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包括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通过 “CJZ 格式电子数据文件”并结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打印书面文档,第五章未提供投标报价格式,建议补充提供投标报价目录及表格样式、内容。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06、P181 15.1.1 招标图与施工图之间的差异,按发包人要求及施工图出图时序分阶段进行清单更新(含 0#变更), 涉及新增项目,其定价原则按第 15.4 款执行。 15.1.2 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图后,发生经各方认可的施工图变化。请明确若招标图与施工图清单项目特征不一致,是否纳入0#变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7、第三工区工程量清单中无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建议补充完善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08、P190(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产权单位不实施而委托给承包人实施的管线迁改类项目,经发包人委托,承 包人根据第 15.4.11 项原则编制施工图预算,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人复核、造价咨询单位审 核、发包人审批后 20 个工作日内按审核确定的施工图预算费用的 70%向承包人支付首次费用,。。。。,此部分是否指清单以外的管线迁改工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9、P184  第 16.1.2 项不适用,修改为: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请明确可以调整台班单价或使用费系数的机械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0、P248 (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 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 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但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允许后面再有隐含的小数);综合单价合价、单位工程合价、工区总价、标段总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允许后面再有隐含的小数,采用四舍五入制),请明确前后是否需要保持一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0条。

111、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 P46 11.1.2承包人负责将水、电由市政管网、电网接引到项目场地或现场,并负责向有关供水和供电部门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临水临电的采购、安装、验收费用和使用费(含电贴)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市政电网、水网接驳点是否发包单位提供?永临结合用电是否不纳入临时用电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2、由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签署造价文件的(若为 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签署造价文件),应提交该签署人员的造价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章,投标人若委托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则应将加盖协议双方单位章的委托书和本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人员的造价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本项目对签署造价文 件的人员所属单位的认定以该造价人员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上所署单位为准。如造价人员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签署人员的造价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在标书哪个位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13、部分清单工程量为零或明显有误,土建1工区阳公桥车站 08020700100钢格构柱080207001003临时钢管柱080207001004永久钢管柱 080101006002 盖挖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量均为1,龙爪堰车站  080101006003盖挖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无工程量 ,请问工程量清单是否为最终清单,请提供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为0或者无的是否需要报价?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14、可以调差的材料种类未包含地材,建议增加可调差地材的种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5、招标文件第76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关于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请问,如果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能体现招标文件对该业绩特征的要求,是否不用再开具业主证明文件?

回复:按招标文执行。

116、P51 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条“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P268页投标文件格式中(二)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注(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而该表中已标明.“注( 2 )删除”,前后要求

不一致。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明:“注(2)删除”为准。

117、招标文件第255页六、施工组织设计与277页(五)技术方案其他内容重复,请问是否删除?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6条。

118、招标文件第27页,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年( 年- 年),第270页(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请问是否删除(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7条。

119、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关于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第51页3.5.3: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5.4: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第77页评标办法第2.2.4(4),已完并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关于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在建工程项目或新承接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请问所附证明资料是否以评标办法第2.2.4(4)为准?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8条。

120、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在投标人处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并在需要盖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4条。

121、招标文件第277页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证书名称后一列无内容,请明确。

回复:可不填写内容。

122、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二章第4节“衬砌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管片,宽可选1200mm及1500mm两种”(第215页),与第三章第2节 “衬砌环宽的选择:衬砌环宽宜采用1.5m和1.8m”(第331页),不一致,请明确衬砌环宽。

回复:本线管片幅宽采用1200和1500mm两种。

123、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二章第4节“每环由7块管片构成”(第215页),与第三章第2节“衬砌环的分块:一般单线区间隧道宜采用6~8块进行设计” (第331页),不一致,请明确衬砌环的分块数量。

回复:衬砌环分块数量为7块。

124、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施工组织设计”与“十、其他材料(五)”相关要求重复,请明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6条。

125、投标人投标时,是否只提供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不用提供施工总承包机构其他人员和各个工区人员的相关材料?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条。

126、本次同时招标3个标段,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中“(2)本次招标招标人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文件中一套项目主要人员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条、第63条。

1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为0,是否有误,若有误请明确投标有效期。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7条。

12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以及4.1.1光盘和纸质文件的包装和密封中都涉及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储存介质,请明确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储存介质为U盘1份还是光盘1份?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9条。

12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部分是否需要修改格式?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0条。

130、参照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补遗文件,《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均需进行格式调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1条、第52条、第53条。

131、联合体投标人是否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以外,投标文件其他要求盖章的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投标人处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4条。

132、是否应当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后续章节序号依次递补,投标文件目录相应修改。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6条.

1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无诉讼及仲裁年份要求,是否应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7条。

13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中“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汇总表”中执业资格/职业证书填空处,是否填制“/”?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9条。

13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前提供了2个封面样式,以何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49条。

136、第三章评标办法续表2.2.4(4)“投标人资质;投标人类似业绩”是否均只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和类似业绩进行评审。

回复:是。

13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四)承诺书”中第15、16、18条是否需要调整格式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8、联合体成员方业绩要求,如母公司为总承包单位,一级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与母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一级子公司业绩?

回复:可作为子公司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139、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本单位人员使用?

回复: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公司人员可以作为本单位人员使用。

140、车辆段、停车场工区对应业绩要求为公共建筑施工项目,请问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各类商业用房、公共场馆、铁路站房等是否均满足车辆段、停车场工区业绩要求?

回复: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

141、针对工区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如果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承揽的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能体现招标文件对应工区业绩要求即可。

14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请问是否删除附年检合格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8条。

14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副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副本是否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回复:可以为复印件。

144、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要求项目经理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而评标办法2.2.4(2)中明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证明资料”。请问是否以评标办法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8条。

14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是否修改为“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文件响应、偏离一览表。”?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条。

146、针对联合体牵头人或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等建设内容”,请问同一项目土建和机电分2阶段招标,均中标的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

147、投标文件格式“(二)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要求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而投标人须知正文3.5.6要求应包括联合体各方,请问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二)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回复:是。

148、授权委托人可否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下属一级子公司人员?

回复:如为独立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单位人员。

14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中“(2)本次招标招标人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内容。是否包含所有拟派投标人员,均在2个及以上地铁标段任职?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5条。

15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可与同期招标的其他几条线共用一套人员?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3条。

151、17号线二期牵引供电系统采用110/27.5kV两级电压供电,接触网采用柔性架空接触网,而“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第102-104页中,设备材料清单包含了“直流750V、1500V 开关柜、牵引整流机组、再生制动能量回馈吸收装置、直流750V、1500V电缆及电缆附件(含终端头、中间头)、接触网汇流排、接触网支柱”等设备材料,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以上设备材料,并且以上设备材料与供电方式不符,请招标人明确以上提到设备材料是否应更改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2、无招标设计图,需提供电子版设计图。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9条。

153、请明确铺轨基地具体位置,在哪些车站?

回复:本项目设置铺轨基地6处,分别位于清水河站、小南街站、西大街站、厂北路口站、人民塘站、高洪村站。

154、请提供招标图纸。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9条。

155、招标文件P18页中,写明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而技术标准P304页中,” 2024年9月完成通车试运行(车通)”。故,车通时间是否应具体为2024年09年30日?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0条。

156、技术标准P304页中,提出了各目标节点,但未明确到具体日,是否可认为洞通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轨通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电通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车通时间为2024年9月30?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0条。

157、技术标准中P58页的里程碑工期与P304页中不符,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0条。

158、土建1工区阳公桥车站项目编码080401001006钢管柱中混凝土 项目特征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为“***”,项目编码080101006002盖挖土石方开挖及外运项目特征中挖土深度为“***”,项目编码081306001002混凝土支撑项目特征中混凝土等级、防水剂、微膨胀剂要求等为“***”,项目编码040203006005临时铺装路面(除军便梁外)项目特征中临时路面结构为“***”,其他车站均同,请明确相应规格型号。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59、P18招标范围明确站台门、气体灭火等为暂估价,请提供暂估价清单。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0、目前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含人防工程,仅有人防套管,请提供人防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1、缺CJZ文件,请提供。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2、招标清单中防水卷材的厚度及品牌的要求未明确,请明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3、土建1工区\五桐庙车辆段(二期)(土建1工区)【D区(含检修库、综合维修车间)-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门类型、窗类型材质均为**,需提供相应材质。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4、土建1工区\五桐庙车辆段(二期)(土建1工区)【E区(含调机工程车库)-建筑工程】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材质等为**,无法报价。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5、请明确第五章 “ 工程量清单 ”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6、①承力索、接触线、架空地线、电连接线、接地跳线②槽钢、角钢等各类型钢,使用量大,价格占比高,市场波动大。请问能否加入可调差材料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7、土建6工区厂北路口站~二仙桥站区间设计、图纸为全盾构,招标清单中有盾构,有暗挖,请确认是否有误?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19条、第62条。

168、土建3工区招标清单(车站、区间)中缺失单价措施费清单。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69、请明确单位工程控制价、分部分项单价公布的具体时间?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0、部分招标清单无工程量,对于无工程量的招标清单是否报价?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1、很多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明确,影响报价准确性,是否能具体明确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明确部分?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没具体明确;如:1.动力照明(机电——阳公桥站)中第1项“080806002001配电箱/控制箱/插座箱安装-212台”, 配电箱/控制箱/插座箱安装费、设备费均不一样,能否算成统一单价?第7项“080801014001绝缘垫- 180m2”,项目特征:材质、厚度?2.通风空调(机电——阳公桥站)中第1、2、3、4项“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柜式风机盘管机组安装、风机盘管安装、空气幕安装”, 项目特征: 参数?第6、7、8、9、10项“隧道风机安装、排热风机安装、轴流风机安装(风量<30000m3/h)、轴流风机安装(风量 30000~50000m3/h)、轴流风机安装(风量 50000~70000m3/h)”,项目特征: 参数等。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2、招标文件P75页2.2.4(3)报价评分中“2”和“4”条与招标文件P80页“(7)”条要求不一致,请于明确。

回复: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约定为准。

17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暂估价项目(1)由招标人招标的项目:通信系统(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电力监控、门禁系统)的系统集成及施工;车站公共区、车辆段及停车场的装修工程施工(含车站公共区装修施工<含公共区装修、导向标识、艺术灯具、艺术小品、地面附属设施、公共区灯具、插座、所有灯箱及配管配线等>)、车辆段及停车场装修施工(含办公综合楼、食堂、公寓、地铁派出所、运转综合楼、门卫房、垃圾房等地面单体建筑<主所除外>的外立面及内部精装修);车辆段及停车场家具、窗帘等。•••”清单中无该部分暂估价,请明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4、请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4.3条提到:本次招标发布了《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5、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要求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而市场的预拌砂浆均是在商混站购买成品,建议砂浆根据信息价调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76、所有工区门窗、绿化等清单项目特征材质等为**,无法报价。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7、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安装及装修 1工区【阳公桥站-通风空调】项目编码 03070100300 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有偏差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8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安装及装修 1工区【阳公桥站-通风空调】项目编码 03070100300 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有偏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安装及装修1工区【龙爪堰站--通风空调】项目编码 030701003122 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有偏差,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安装及装修1工区【清水河站-通风空调】项目编码 030701003252 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有偏差,其它站点有类似问题。

回复:见补遗文件第62条。

 179、文件16条材料价格调整为明确可调差具体材料,建议明确可调差材料名称及超过3%部分进行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80、第15.4.1条建议改为变更多对应的工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应的清单子目时,按该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没有使用的清单子目时,按15.4.3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81、第15.4.2条中建议改为“不满足15.4.1项的,变更多对应的工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时,参照类似清单子目组价,没有类似子目时,按照15.4.3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