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6-02-14 11:50:00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剑阁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601-510823-04-01-409321】FGQB-003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601-510823-04-01-409321】FGQB-003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北庙村五星一组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废弃物处置利用基地,总用地面积约84000㎡,建筑面积约60690㎡,其中包括再生砖生产车间建筑废弃物破碎分选车间再生混凝土生产车间,固体废弃物收储车间,配备主要设备包括称重计量设备、建筑垃圾破碎设备、分选设备、除尘和环保设备等。沥青砼再生仓、加工区、成品仓、城市建筑垃圾回

收仓及砼再生仓、研发楼、门卫室、配电房等生产配套用房,新建光伏管控中心

并建设光伏智慧云管理平台,厂区屋顶顶铺设智能光伏系统并配置光储充一体化

设施,配套充电站,配套设施设备以及项目专用通道等。年处置废弃物量约为45

万吨,对道路及建筑领域垃圾再生利用,生产产品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建材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013.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牵头人完成,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50000分至20260320093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0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剑阁县下寺镇

   编:628317

人: 刘女士(异议受理

   话: 18683942233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编:       

人:黄先生

   话:18808331540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839-6601355      

     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2026021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