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山铺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项目(爱和路特色街区)

发布时间:2026-01-07 16:08:45    来源: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大山铺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项目(爱和路特色街区)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大山铺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项目(爱和路特色街区)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项[2025]21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宏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业主自筹,地方配套及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宏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项[2025]21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

2.2 规模:道路改造1000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8300平米、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和改善公共空间及景观环境10000平米、人行道改造4000平米、新(改)建停车场9600平米、广场(集市)1700平米,并配套改造雨污管道、强弱电下地、照明、监控、消防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3394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2.6 标段划分:设计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08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月28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宏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大安区平安路42号9栋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813-58875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庄老师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1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510304-04-01-35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