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镇场镇雨污分流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06 15:58:49    来源: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清江镇场镇雨污分流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清江镇场镇雨污分流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区发改行审可研〔20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区发改行审可研〔202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巴中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场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已建管道混错接现状进行改接100处,对已建管道进行管道缺陷检测并对缺陷管道进行修复,其中紫外光原位固化法(整体内衬)修复约200米,裂管法修复66处合计910米,对现状管道清掏约4500米,新建污水支管PE塑料管DN160约1000米,新建污水主管I级钢筋混凝土管DN300约1950米,新建出户连接支管PE塑料管DN200约2500米,新建检查井83座,新建跌水井9座,沥青道路拆除及恢复约350平方,人行道拆除及恢复约4500平方。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07日 至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bzsggzy.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27-5222256、0827-522353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文庙街128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27-57881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巴中城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新市街144号3层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欧先生

 项目负责人: 欧洋

 电    话: 0827-22226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1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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