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环保咨询、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

发布时间:2026-01-04 16:04:3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环保咨询、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四川省川主寺至汶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4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环保咨询、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川汶高速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黄胜关村,顺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止于汶川县,接都江堰至汶川(都汶高速)、汶川至马尔康(汶马高速)高速公路。全长198.742公里。

全线桥梁总长52526.98/146座,占路线长度的26.43%;隧道总长133317.5/37座,占路线总长的67.08%;桥隧比93.51%;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4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4处。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TG B01-2014执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

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阿坝州生态环境局于 20249 25 日以阿州环审批202427进行了批复。后续如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项目环保咨询、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名:HBZXHBJC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环保监测、环保咨询、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HBZX标段:

1环境保护咨询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保护咨询并定期提交咨询分析报告,提交环境咨询总结报告等工作。

HBJC 标段:

1)环境监测:根据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对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敏感区域应当布设固定监测设备,监测设备应当满足数据记录与提取。

2)生态监测: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定期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将生态监测结果以年报方式定期反馈给建设单位,结合施工期生态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制生态监测总结报告。

3)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预计总服务期 85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 61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 24 个月。

2.6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管理机构,HBZX 标段参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现场服务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HBZX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HBJC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1家牵头人加1加成员单位。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存在前述第3.4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 2026  1  4  23  59 分至 2026  1  26  0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https://jtj.abazhou.gov.cn/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 图纸、参考资料获取     (招标人指定获取方式)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  26  09  00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6  1  26  08  30  09  00 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  

6.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abazhou.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 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https://jt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开标记录表完成电子签章后,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3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028-85525314

            /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址:  阿坝州马尔康市崇列街31  

   话:    0837-2842359      

   真:      /       

邮政编码: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

联系人:肖女士

 话: 0837-7450711

 

招标代理:四川藏高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18802

联系人:刘女士

 话:028-87350857

附件: 招标公告(环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