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高捷园一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20:33:30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高捷园一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8-511534-04-01-120322】FGQB-004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8-511534-04-01-120322】FGQB-00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一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施工。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位于宜宾高新区高捷西区 511504-GJXQ-04-30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35743㎡,规划容积率1.30~1.5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57771.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6445.55㎡,地下建筑面积11326㎡,建设内容以住宅、商业、车位产品为主。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宜宾高新区高捷园一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建筑施工图纸内的内容及甲方书面通知的相关内容;室外工程以散水沟为界(含)以内的工作,土建做到散水沟(含),主要包括临时工程、基坑和基础工程、主体、二次结构、砌筑、抹灰、保温、防水、室内地坪、所有设备基础、预留预埋、车库地坪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
  2.5.项目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高捷西区511504-GJXQ-04-30地块。
  2.6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5 00:00 至 2026-01-14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1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