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5-12-16 15:22:43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峨眉山市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峨发改投资【2025】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峨发改投资【2025】2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

2.2 建设规模:新建 20 万平方米智慧农业项目,配套建设种植玻璃温室(包括智能环境控制、智能移动喷灌、物流苗床、视觉机器人打叶采摘 和分拣包装、空气源热泵、智能预冷、全智能可控补光等主要智慧化系 统等);新建农产品自动化筛选中心、卸货包装仓储中心、实验室等 5000 平方米,新能源冷链物流中心 12000 平方米种植玻璃温室等配套设施设备。

2.3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两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的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

2.6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或建安费不低于20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月08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电子招标栏目“峨眉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33-623602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镇万年西路 141 号 4 楼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3-55603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 999 号 1 栋 2 单元 21 层 2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肖老师

 项目负责人: 肖  丽

 电    话: 028-833758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2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11181-04-01-29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