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曲车间扩能项目 2#制曲车间仿生复合压曲机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22:31:20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制曲车间扩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502-04-01-243209】FGQB-00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制曲车间仿生复合压曲机及配套设施采购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3-511502-04-01-243209】FGQB-00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制曲工艺需求,制曲车间扩能项目拟在曲胚压制环节采用液压初压成型+多次拍打提浆的压曲机及其配套设施等(模拟人工踩曲,称仿生复合压曲机),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生产计划,拟启动2#制曲车间共计8套压曲机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新建2#制曲车间仿生复合压曲机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民胜村七组
  2.4标段划分:/标段
  2.5交货地点:制曲扩能项目安装现场
  2.6交货期: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带料调试完毕。如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4544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压曲机的供货或安装业绩。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9 00:00 至 2025-12-30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3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