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施工

发布时间:2025-11-27 16:28:48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沙发改投〔2025〕22号、乐沙发改投〔2025〕134号、乐沙农函〔2025〕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沙发改投〔2025〕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楼(中药材集配中心)、办公楼(中药材仓储集散中心)、中药研发中心(配送中心)、研发中心(中药煎制中心)等,项目用地面积 48415.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783.97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645.50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含)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3-344177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 90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0833-61868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 1 栋 4 单元2704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任女士

 项目负责人: 高霞

 电    话: 028-85175263  028-85136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1月2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11111-04-01-41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