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0 11:01:00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胡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田水利类(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胡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田水利类(项目名称)已由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财农[2025]4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昌市胡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昌市胡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隆财农[2025]4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1 建设地点:胡家镇联和村、洪家村。
2.1.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①建设稻渔种养核心示范区800亩,新建渠道2公里,配套进排水系统,防逃网等,完善防渗防漏设施。②新建提灌站1座及配套管网,建设蓄水设施5处。项目完成后,稻渔种养核心示范区的生产效率将显著提升,水稻年产量预计增加5%-10%,水产品产量增长10%-20%;完善的进排水系统和防渗防漏设施将有效减少水资源浪费,确保旱涝保收,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提灌站和蓄水设施的配套将增强灌溉能力,覆盖周边农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1.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1 项目名称: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胡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田水利类。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水利类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 年 月 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交易平台入口”—“建设工程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行政监督部门: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832-3955162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三段91号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人: | 隆昌市胡家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内江市隆昌市永和路81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4座202-1号 |
邮编: | /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话: | 0832-3600730 | 电 话: | 028-8761235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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