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项 目

发布时间:2025-11-19 17:14:38    来源: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4]项批新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汇东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汇东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4]项批新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 。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干线综合管廊BXH=(3.5+2.2)*3.1m,总长约4.6公里,容纳DN600给水管、DN1200雨水主干管、12回10kV电力电缆、12孔通信线缆,涉及南苑街南沿线、南北干道、卧龙大道等,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本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000万元。本次实施自贡市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龙汇街管廊总长度2535.719m,监控中心利用拟建高新区综合管廊监控中心。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加缺陷责任期。(自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含)的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0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汇东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1号(汇东股份综合楼)5层办公4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3-59877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028-843522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1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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