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云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道路工程类

发布时间:2025-11-19 11:32:00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招标公(未进行资格预[1]

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云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道路工程类(项目名称)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云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道路工程类标段施工招公告[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内江市隆昌市云顶镇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道路工程类(项目名称已由隆昌市财政局和隆昌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隆财农〔2025】4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隆昌市云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昌市云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隆昌市云顶镇。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道路加宽,涵洞安装;AK线长737.877mBK线长3278.725mCK线长1078.693mDK线长4093.107m, 村内已有路基路段长7737.3m,所有路线合计总长12832.595m

2.1.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1.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1.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4]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文件上传等。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6或0832-202257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0 09:30[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在交易系统确认签名。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ggzy.neijia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昌市云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源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隆昌市付界路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乐安一巷6号2栋2单元1层2号

邮政编码:

642150

邮政编码:

642150

联系人:

梁女士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832-3630018

电 话:

13982451504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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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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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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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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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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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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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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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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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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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11-19

 

8.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32-5922602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3]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4]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