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4 13:59:00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内江高新区隆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高新区隆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昌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0-511028-99-01-821828】FGQB-12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昌市隆泰产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隆昌市隆泰产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隆昌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0-511028-99-01-821828】FGQB-120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昌市城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62211.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管网等总平工程。
2.3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8651.61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含设计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审计配合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材料等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含3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 月1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月05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昌市隆泰产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重庆路368号8号楼4楼3号
邮 编:642150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180802385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民丰大道西段400号2栋5层516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1592846966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832-39560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投诉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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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