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设备

发布时间:2025-10-23 11:32: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设备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叙发改行审〔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设备备、材料进行公开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行审〔2025〕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叙永县。 

2.2 工程规模:叙永县赤水河、永宁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是对6个乡镇共计9处污水处理厂站进行设备更新,具体包括改善其处理工艺,更新设备、改进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货物设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安装满足设备正常使用、产生的垃圾清运及处置、安全责任、运行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设计图纸。(供货要求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以供货要求为准) 

2.4 完成工期:所有设备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5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设计图纸。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备一个标段。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点、规模、建设工期、段划分和本次招标备(材料)量、、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牌同备(材料)委托。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3 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叙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叙永县环城中路324号建设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30-62372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69 号新希望国际 B 栋 11 层 1110 号

邮    编: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28-851303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0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