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10 13:02:46    来源: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中市南江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南江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农函[2025】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农业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农函[2025】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南江县双流、正直、红光、侯家、天池、长赤、沙河、赤溪、八庙、下两、元潭等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玉米水肥一体化核心示范区4460亩,建设供水泵站,首部枢纽、过滤装置等26套,辐射带动玉米水肥高效利用示范区45540亩。主要建设内容:引进先进田间阀控系统水肥精准调控平台、供水泵站设施设备、智能水泵变频控制、可视化等设备;建设蓄水缓冲池及首部配套设施;地下部分安装完成PE输水干管及配套管件;地上部分安装PE管道,滴灌管及配套管件;建设供电及泵房工作间。玉米全生育期精准调控技术集成推广:完成土地精准精耕整1项、自动化精准播种1项、肥水精准运筹1项、病虫草精准防控1项

 2.4计划工期: 3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近 3 年已完成( □ 0个; 1个; □ 2个; □ 3个;) 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四川”网站(http://www. creditsc.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在限制期内的;

  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02.61.88.188/xxgx/index.aspx) 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的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中被列入“黑名单”;

 □ 有关信用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1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bzsggzy.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bzsggz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bzsggzy.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27-82225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邮    编: 635600

 联 系 人: 岳先生

 电    话: 191303211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D座170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70458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10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效。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布并提供最新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含组价),文件格式为PDF。

 (6)获取招标文件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投标人单位介绍的其他人。

 获取招标文件的人,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4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2024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24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不得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放文件,特别是发放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发放招标文件定为不得少于5日,从2024年4月30日就应发放招标文件,由于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5日不是工作日,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3日、2024年5月4日、2024年5月5日、2024年5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11922-04-01-88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