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25-09-29 15:25:00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青川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川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川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25]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5]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川县乔庄镇。

2.2标段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654.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0.4平方米。其中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房建筑面积3384平方米,管理用房(集成应急指挥中心、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为456.4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290平方米,同步配套堆场、消防水池、门卫室及围墙等设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指挥系统与之协同运作,包含库房智慧仓储系统和空中交通智能调度系统。

2.3标段投资额:6300.0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含设计调整变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调整变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调整变更)及后续服务;设计文件需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达到各设计阶段规定的深度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9 30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3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

电话:0839-7201131

派驻纪检组联系方式:朱先生、0839-7202542

招 标 人: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劳动街9号 

邮    编: 628100  

联 系 人:颜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    话: 1878121549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285号(国资大厦)

邮    编: 628100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80111695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  9 2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