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8 16:52:00 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梓潼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梓潼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梓潼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0-510725-04-01-758357】FGQB-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梓城育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梓城育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0-510725-04-01-758357】FGQB-0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久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梓潼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梓潼县;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规模:道路修建44.285公里;塘堰修建22口;蓄水池修建12座;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2.7标段划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条件: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不得承担其他未完工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不得承担其他未完工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应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1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文昌镇翠云街中段61号
电话:0816-8212478
传真:/
邮政编码:621000
行政监督部门: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传真:/
邮政编码:621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梓城育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长卿镇长卿村七社研学营地A栋
邮编:621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16-355818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二环路南四段61号1幢11楼
2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777447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2025年09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