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智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智慧实验室仪器及音体美器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16:50:0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前锋区智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智慧实验室仪器及音体美器材建设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区智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前锋区智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批智慧实验室仪器及音体美器材建设项目称)采进行公开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1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前锋区智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本次标段为高中理化生智慧实验室仪器及音体美器材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

2.3计划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设备材料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点、规模、建设工期、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量、、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  /  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牌同委托。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物理教师演示台、物理实验桌、物理功能柱、物理仪器柜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919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6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编:638019

人:高老师

   话:0826-6971 986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编:638019

联系人:胡老师

   话:136 9618 5738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日期:202591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