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5 15:43:2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巴陕高速公路项目K70+000~K77+600沿线地质灾害监测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陕高速公路项目 K70+000~K77+600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蜀道司发〔2025〕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秦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秦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即G85银昆高速桃巴段)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成都经巴中至陕西汉中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北向连接陕西等省的重要出省通道,成都经巴中至陕西汉中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京昆线的重要补充。G85银昆高速桃巴段(巴陕高速公路)起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东兴场枢纽,经南江县止于川陕两省交界处的米仓山隧道,全长约117.5公里,全线桥隧比高达78.2%。项目概算总投资147亿元。全线共设有巴中、下两、南江南、南江北、桥亭、关坝、光雾山7个收费站及南江服务区、光雾山2个服务区和1个停车区(元潭停车区)。
红鱼洞水库大坝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大坝已基本完成。红鱼洞水库蓄水完成后将严重影响K70+000~K77+600段路基、边坡的稳定性。巴陕高速公路在上两至南江段基本沿南江河的右岸顺河而行,而红鱼洞水库的坝址位于南江河红鱼洞河段对应高速公路桩号为K77+600附近,正位于高家湾隧道段落里;水库的蓄水区域沿南江河而上涨达10km,最高蓄水水位为650m,仅比高速公路的设计高程低6~10m,其中部分高速公路红线区域已完全处于水库淹没区范围内。根据红鱼洞水库的最高蓄水水位650m的高程范围,巴陕高速公路受其影响的范围为K69+288~K75+906段,扣除胡家梁隧道和梯子岩隧道,影响的主线长度约5km以及沙滩互通式立交一座。
本项目地质灾害类型为潜在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参考《巴陕高速受红鱼洞水库影响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件“表4.3.1 可能遭受已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灾害的影响、预测稳定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等级因素,确定本次监测范围为潜在滑坡:H1、H6和H7;不稳定斜坡:P5、P6、P7、P9、P10以及K72+950~K73+170段斜坡。项目监测工点清单详见附件。
2.2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共9个工点的地灾监测,含潜在滑坡H1、潜在滑坡H6、潜在滑坡H7、不稳定斜坡P5、不稳定斜坡P6、不稳定斜坡P7、不稳定斜坡P9、不稳定斜坡P10、K72+950~K73+170段不稳定斜坡。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BGJC1。
2.4计划服务期
(1)监测系统建设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直至通过监测系统验收之日止(具体点位安装要求以业主单位下发通知为准)。
(2)监测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期:3年(自通过监测系统验收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0。
3.1.4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监测项目。
注:①1个合同包含多条高速公路,只按1个项目计;②监测项目业绩为健康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安全监测、灾害监测、自然环境监测、边坡监测、桥梁监测、健康与安全风险监测服务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类型之一即可;③该业绩可以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检测信用等级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近3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国内高速公路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监测项目业绩为健康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安全监测、灾害监测、自然环境监测、边坡监测、桥梁监测、健康与安全风险监测服务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类型之一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snbz.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补遗书(如果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snbz.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 10 :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00~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snbz.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snbz.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近年承担类似项目情况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snb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投诉处理
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24〕7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交)自主选择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秦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5楼B501-504
电 话:028-85263090
联系人:李先生
四川秦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