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第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18:01:1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第二次)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审批〔202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4〕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第二次)监理
  2.2 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2.4 建设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5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200亩。三洞溪水库正常蓄水位677.5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69万立方米,校核洪水679.77米,总库容955万立方米,县城供水人口18.65万.人,属于IV等小(1)型水库工程。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88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移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等。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45个月( 13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缺陷 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一个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库及水工隧洞)监理业绩,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可以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30 00:00 至 2025-09-05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1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