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北部生活办公区(一期)基础信息化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5-08-28 15:56: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北部生活办公区(一期)(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基础信息化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北部生活办公区(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基础信息化设备备、材料进行公开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蔺茅溪镇(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实现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生活办公区建设范围进行基础网络设备、安防设备、综合布线等设备。通过目前先进的网络产品、安防产品建设,为以后建成的智慧园区、智能工厂做夯实的基础。引入专业的弱电建设单位完成茅溪镇酱酒园区4#办公楼、5#食堂、6#、7#宿舍的基础信息化建设。  

2.3标段划分:基础信息化设备采购标段  

2.4 交货地点:古蔺茅溪镇   

2.5 计划交货期限:土建完成,达到供货标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到货,9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点、规模、建设工期、段划分和本次招标备(材料)量、、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安防、网络设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厂商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以上的安防、网络设备项目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牌同备(材料)委托。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9 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马潭区蜀泸大道宝龙广场旁长城华西银行 6 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0-77768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龙驰路4号附1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66611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08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