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22 10:00: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泸市发改行审〔2024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财政投资(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函〔201729)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位于江阳区酒谷大道三段与乐学路交叉口西侧,碧桂园生态城南侧,在现状校区内。   

项目规模: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地上五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建筑功能主要为教学、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地下部分功能为设备用房。教学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3135.29㎡,总建筑面积15741.12㎡,总计容面积14635.84㎡,不计容建筑面积1105.28㎡,其中地下设备房面积658.79㎡,架空部分面积189㎡,保温层面积257.49㎡。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1.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满足本工程功能使用需求的所有工程内容;2.经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以一个合同标段发包。   

投资额: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5998.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年(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年(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已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23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12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南滨友邻中心4.5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0830-63645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082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