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施工-1

发布时间:2025-08-22 17:02:38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施工-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5】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统计【2025】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硅基柔性显示模组研发及生产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总工期:4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8  23 00:00 2025  09  12 09:30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9  12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遂宁市高新区建坤大厦

   编:629000

人:陈先生

   话:0825-680106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熙悦时代中心6号门7楼

   编:610000

人:兰先生

   话:028-86669985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  08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