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07-30 17:00:00    来源: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一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投资(2023)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营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营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投资(2023)1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中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山县城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标准化厂房40659.82平方,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造价审核、安全、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4服务期限:365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

2.5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1日0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2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营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232号(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小镇)

 邮    编: 637700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56082812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1栋2单元703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028-870255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7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511322-04-01-712419

公平竞争审查表:公平性竞争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