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古镇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古镇山体亮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5-07-28 15:44:48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古镇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古镇山体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古镇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古镇山体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8-511102-04-01-261516】FGQB-04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乐山嘉乐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山嘉乐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102-04-01-261516】FGQB-04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古镇。

2.2 建设规模:苏稽古镇核心区域约0.4k㎡范围;建设内容:对廊桥、茹公桥、码头等节点实施具有文化特色的文旅照明,对峨眉河两岸的建筑和重要道路等区域实施沿途的景观照明 。

2.3 计划工期:45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þ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嘉乐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155号 5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钟老师

 电    话: 0833-24807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701 号、702 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7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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