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城市供暖能力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9:52    来源: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红原县城市供暖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原县城市供暖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发改行审(2025)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红发改行审(2025)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老供暖厂进行供暖能力扩容新增4台7MW电锅炉,12台3.95MW板换、配套供热入户管网7km管径为DE40-DE50,管材为无缝钢管;新增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含清单编制)。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勘察、设计、清单编制、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勘察服务项目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2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 http://ggzyjy.abazhou.gov.cn —“交易系统”—“ 登录 ”-“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15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11号

 编:/

人:左老师

 话:0837-2662016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

 编:/

人:张女士

 话:028-83226053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2025072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