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设计施工总承包-1

发布时间:2025-06-26 18:00:14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设计施工总承包-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9-510921-99-01-399614FGQB-036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众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众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409-510921-99-01-399614FGQB-0365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行招标?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含 8.56km 雨污管网提升改造与 4.8km 供水管网改造;2.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包含芝溪河、鲜家河、席家沟绿化,7.5km 水生态治理;3.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包括特色农业种植提升、特色水果产业提质、1142㎡红色文化陈列馆提升改造、改造农旅融合服务设施、村落保护修缮、产业基础设施提升等。

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包含不限于:道路、交通、桥涵、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等,;2)施工: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设计图,完成施工图纸的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完成一个市政项目类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承担;(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6    27  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7时0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7   18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蓬溪众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 蓬溪县赤城镇绵阳路164号(玉福苑安置房)10幢1楼2号商业  

   编:  /   

人:  李先生  

   话: 0825-53152526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99号3幢3层3号

   编:    /     

人: 刘先生  

   话: 1760813683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525  6   2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